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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Feb 25 Fri 2011 22:05
  • 暑假

        暑假

  外公斷氣那天是暑假的第一天。

  午后日頭稍微西斜的時候,我從海口騎著外婆的破單車伊伊嘎嘎地回到下街仔的老家,短褲口袋裡裝著一把小貝殼。我不太順利地踩著踏板,龍頭左右扭擺地經過街口的田埂時,正在彎腰做田的幾位大叔大嬸抬頭看了我一眼,然後,似乎是認出了外婆的破車,他們衝著我笑了一下說:「喔,你是阿發的孫喔!」

  我朝他們點點頭,繼續努力踩著踏板,口袋裡的貝殼喀啦喀啦響。

  我在老家的三合院前緊急煞車,破單車發出刺耳的吱吱聲。剛把車停好,就看到媽媽扶著外婆從前廳走出來。問她們要去哪裡,媽媽面無表情地說:「你阿公剛剛走了。」

  聽了媽媽的話,我的腦袋中也響起淒厲的吱吱聲,彷彿我才是那輛破腳踏車。我應了一聲:「喔。」心想,那我以後還可以跟別人說我是阿發的孫嗎?他們會記得阿公的名字嗎?

  媽媽和外婆的眼神都不在我身上,兩人自顧自往三合院外走。我追上去問:「外公過世了你們還要去哪啊?」媽媽冷淡地說:「我要跟我媽一起去向我阿姨討柴枝燒厝,要不要跟過來隨便你。」我聽了更疑惑:「燒厝?燒甚麼厝?」媽媽攙扶著外婆,完全沒慢下腳步:「就是要燒掉你背後那間祖厝。」我又喔了一聲,加快腳步安靜跟在媽媽身後走著。

  我沒有問房子燒了之後我們要住哪裡,心裡只想著不要跟丟媽媽和外婆。走出三合院之後拐了兩個彎,穿過一條窄巷,又爬了一小段山坡,就到了一個路口。這個地方我有點印象,小時候跟長輩來過。眼前有兩條岔路,左手邊是往姨婆家,右手邊是往媽媽家族的宗祠,外公的兄弟和他的父親的牌位都供在那裏。

  「你跟外婆走。」媽媽推了我一下,示意我扶好外婆:「去幫忙多搬一點柴枝回來。」我一手搭住外婆的肩,一手輕輕牽著她。外婆的身體好鬆軟,像豆腐一樣,我不敢拉得太緊,以免她被我碰碎了。

  媽媽沒有跟過來,我看到她往宗祠的方向走去。

  外婆一言不發地走著,我們沒有交談,但是我的腦袋反覆出現緊急煞車的吱吱噪音,於是外婆和我之間的沉默就令我更難受。到了姨婆家之後,外婆掙脫我的手,逕自走進敞開的泥灰色大門。我在門口怔怔站著,不知道該不該進去,然後姨婆突然探頭出來說:「柴枝在院子裡,你自己去揀。」姨婆長得和外婆好像,像到我以為她就是外婆。

  我跨進大門繞到後方的院子,角落堆滿了各種粗細的柴枝。太粗的我抱不動,於是淨挑些偏細的,不知不覺也揀了一大堆。

  我拖著一綑柴枝走到姨婆家的內門前,朝裡面大喊:「我揀完啦!」

  姨婆又探頭出來:「揀完就趕快回去啊!」

  可是你還沒把外婆還我,我嘟噥著,在門口躊躇不肯離開。姨婆沒再理我,碰的一聲把門關上了。

  我有點沮喪,抱著柴枝走回剛剛的路口。媽媽不在那裡。

  「會不會在宗祠裡呢?」我喃喃自語,柴枝有點沉重,我改成把柴枝扛在肩上,然後往宗祠的方向走去。

  宗祠的門緊閉著,跟姨婆家一樣,從裡面上了鎖。我用力敲門:「媽!你在裡面嗎?回家了啦!」

  沒有人應門,我把柴枝丟在腳邊,不知所措地站在原地。這個下午安靜得可怕,整個下街仔彷彿是座死寂的空城,連一點風吹樹葉的沙沙聲也聽不到。

  日頭快落山了,附近沒有路燈,再晚一點就會陷入一片漆黑。「媽!我先回去了喔!」我對著門窗緊閉的宗祠大喊,抱起柴枝往回走。

  一個人在路上走的時候,依稀聽到東西掉落的聲響。低頭一看,才發現是我的短褲被柴枝末端劃破了,口袋裡的貝殼就隨著我的步伐,從那個破洞裡零零落落掉出來。我沒辦法分神去揀貝殼,只好任它們一個接著一個掉落在路上。

  回到老家的三合院,我把柴枝放在門邊,到外婆的灶腳找了兩顆打火石,點了火。

  木製門很快就燒起來,火焰蔓延進前廳,外公生前常坐的那把藤椅也開始燃燒。空氣中有股油漆燒焦的臭味。

  我站在三合院的中間看著熊熊烈火竄升,天際不知是被火焰還是被夕陽映得通紅,成排正準備歸巢的雁鳥整齊劃一飛過。我忽然想起自始至終我都沒有見到外公的最後一面。

  下午在做田的大叔大嬸們收工經過,竟然又問了一遍我是誰。我不知道如何回答,我是阿發的孫,但是阿發已經不在了。

  我伸手摸摸口袋,貝殼都掉光了,一枚也不剩。我想離開燒成廢墟的祖厝,但是卻不知道該朝哪個方向前進。沒有貝殼做記號,我無法記住走過的路,無法讓媽媽阿嬤找到我。在漆黑的夜色中,我留戀的注視廢墟中的點點星火,發現這一切都令我再也無法回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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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繁華攏是夢》是我個人認為游鴻明最高層次的台語詞曲創作。

整首歌詞藉著音韻和意象,產生縝密的連結,例如第二段的「吹」和「找」,借音比意;第三段的「茫」與「望」,發音相近但是在意義上又有衝突的美感。(既然已經茫了,再望下去也是枉然)

最後一段則用「夢」來貫穿:繁華是夢,愛戀是夢,但是這場「夢」是茫中之望,所以夢裡還有相思,還有疼痛。(夢、茫、望三字的發音也相近。)


繁華攏是夢
作詞:游鴻明 作曲:游鴻明 編曲:鍾興民

一暝夢攏看無你的人 阮的心是夜夜在思戀
情是風中的花叢 起落袂凍照希望 阮猶原為你塊清香

是緣份乎雙人伴相隨 是命運伊將咱來放離
風吹一山過一山 找無心愛的形影 吹袂透我心內孤單

人若是疼著一個無心的人 情茫茫望你半生通也不通
像東流水 綿綿相思 多情多怨嘆 又擱想起

人若是疼著一個無心的人 當作是註定紅塵一場戀夢
偏偏為你 夢也相思 誰的人 誰疼痛 繁華攏是夢


這首歌的原唱是陳美鳳和伍浩哲,網路上找不到影片了,不過錢櫃還點得到原版MV(年輕時的美鳳姐長得跟現在不太一樣)。

至於翻唱版,推薦江蕙在《臺灣紅歌》專輯裡的演唱:




男女對唱則推薦星光黎礎寧和吳勇濱的版本,是我目前聽過最好的,相當精采:(礎寧終究走不出這場紅塵戀夢啊...)




盧廣仲也有在演唱會上翻唱過這首歌,別有一番動人的風味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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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e candle in DDGP  
  
  因為閉幕活動注意事項上寫著禁止攝影,所以我很乖地沒把相機拿出來,只在表演前後拍了兩三張照片。
 
Allen與無垢的林麗珍老師
 
  沒有留下任何紀錄,於是無垢舞團在這個雷聲隆隆午後的演出,成了我夢境般的神秘體驗。而傍晚工作人員與無垢團員在台一的歡樂笑語,也從此成為我絕版的記憶。
 
  就像那截我捨不得拆開包裝的綠色圓柱體,以及2010年六月的洞洞館。
 
  
琉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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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Jun 22 Tue 2010 21:58
  • 雨夜

rainy night
 
  從石牌捷運站搭公車回家的時候,雨勢突然增強了。我倚在車窗上看著雨水傾瀉而下,忽然擔心今天寄出的書是否會被淋濕。因為那本書的每頁每行,都像是我要給他的篇章。

  離開他的那晚也是下著這樣的大雨。我沒有撐傘,一邊痛哭一邊在景美夜市踉蹌走著,差點要斷了氣。當時我有那麼一點希望他拉住我,希望他把我手上的傘撐開,可是他沒有,他終究沒有。

  我知道他不喜歡撐傘。除非像是今天這種豪雨、傾盆大雨,否則一般的雨勢他都寧願冒雨行走,叫我自己撐傘就好。所以我喜歡大雨,喜歡雨下得毫不留情,這樣我就不必隔著雨水和他說話,他可以在我身邊,在我傘下。

  我只是希望他跟我同撐一把傘。如此而已。

  下公車時雨勢又更大了,但是沒有用,雨下得再大,他也不會躲進我的傘中。曾經我是多麼希望能在人生道路上為他撐傘,和他並肩而行,為他擦乾臂膀上的水珠,可是我等不到他,我獨自撐傘站在寂寞的大雨中一直等不到他。我的靈魂已經濕透,無法再拭乾任何東西,即使是他。

  每一天我都告訴自己這是最後一次為他流淚。然而雨會反覆下,淚也會反覆流。和他在一起時我常偷偷掉淚,現在我可以不顧一切地哭泣。於是我邊哭邊從公車站牌走回家,彷彿又回到離開他那天的情景。但是這一次我有幫自己撐傘,我不會再委屈自己了。以往我委屈自己也只是為了他的同情,這是多麼畸形的感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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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鳳凰木

  這篇文章拖欠了Yen很久,心裡一直感到歉疚。

  和Yen一起參加《乘著光影旅行》試映會之後沒多久,我的人生產生了劇烈變化,所有的生活節奏都被打散扯壞,卻也因此回到從小成長的地方和父母同住。

  在我腦海裡,關於父親的孩提記憶始終很模糊。上大學之前我們一家六口住在擁擠的小公寓裡,父親每天早出晚歸,我起床時他已出門,他返家時我已入睡。除了他嚴肅的表情和暴烈的脾氣之外,我記不起太多關於他的細節。

  但是我對於某個畫面有著十分深刻的印象:不用加班的星期天早晨,父親在主臥室的床上翻閱早報,他身後的大玻璃窗透進燦爛的晨曦,灑在父親白色的汗衫上發出柔和的光輝。那是我童年覺得父親最溫柔的時刻。

  半個多月前,我在一個微雨的清晨搬離一段維持數年的關係。父親堅持要把我所有的家當都帶走,所以費力地將我的東西全塞進車內的空間,就連駕駛座都被擠得有點狹窄而不好活動。我搭捷運再轉公車回到家時,父親的車已經停在樓下,車門和後車廂都敞開著。我家在沒有電梯的公寓四樓,他就這麼一來一回,穿梭在一樓和四樓間幫我把東西搬進家門。

  我在兩百公尺外看見這幅情景,心裡痛起來,連忙加快腳步要過去幫忙。父親正吃力地搬起一箱書,抬頭看見我走近,突然對著我笑開來。那時候雨已經停了,陽光隱隱露出雲層,父親的額頭滲著汗珠,白色的襯衫都濕透了,但是他的笑容卻發出柔和的光輝。而我彷彿又看見兒時星期天早晨那個在臥室翻閱早報的父親,只不過此時他已鬢髮半白,姿態衰老。

  這個畫面讓我至今能夠保持勇氣繼續生活。

  我原想用解構/結構、光線、濾鏡、色彩變化等等來討論《乘著光影旅行》這部電影,但是我想這不是導演最希望告訴我們的事情。在試映會觀看這部片時,許多畫面都令我驚歎不已;而在經過了人生的重大轉折之後,我反覆觀看《乘著光影旅行》預告片,仍舊覺得這部電影紮紮實實地用畫面感動了我,所以我決定以畫面為出發點來寫下我的感受。

  因為我們總會在陽光和煦的美麗午後想起那麼一個畫面:也許是火車搖晃地駛過鐵軌,也許是鮮艷的紅色氣球飄搖在藍天白雲間;或者在雨夜靜思時想像滂沱大雨在屋簷蜿蜒成流,三輪車冒雨踩過漫水的街道。

  這就是電影的價值,也是攝影者的成就。他用雪景讓我們明白顫抖,用雨景讓我們感受悽涼,用風的流轉表達時間,用微光下的臉孔記載故事。畫面的意義即在於此,它不只是忠實的紀錄,也可以是溫柔的表白、激情的控訴,或是蒼涼的手勢。

  藉著這些畫面,我們感知了世上的美好,記住了生活的美好,並因此能去珍惜生命中的所有美好。就像在陽光飽滿得可以傾倒出一幅潑墨山水的美麗午后,我常常想起那個喜愛攝影的人;在細雨如泣的捷運淡水線車窗玻璃上,回想某張曾經忽近忽遠的臉孔。電影是虛構情節,也是真實生活,畫面中的光影變換交錯,我們乘著光影去旅行,而我,又乘著光影回家了。


  李屏賓



  備註:篇首的照片是我老家後方一株鳳凰木,謹以此文獻給愛護我、支持我的父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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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inceton.jpg

  你知道我也不是沒有想過,像「大和拜金女」裡的松島菜菜子那樣,循著一張明信片就追到風光明媚的普林斯頓大學校園;或是像「海角七號」裡的范逸臣,把心愛的人緊抱在懷裡說:「留下來,或我跟你走。」

  那是多麼浪漫的事,而浪漫一向是電影和戲劇所擅長的招數。

  我不是演員,更不是編劇,我已苦於張羅自己的人生,遑論切入別人的生命。不是沒有想過追隨你而去,或是將你緊擁在懷裡,只是擔憂自己的感情不夠慎重,只是怕你要的不是我。

  如果我是松島菜菜子,或許就不會有這種問題。這就是電影和戲劇令人著迷的地方,現實太艱難,虛構的太美麗。所以我永遠不會是主角,我只是個觀眾,只是個漏夜排隊還買不到票於是在門外痴傻徘徊的觀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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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一直覺得時光之硯這個名字起得挺好,硯是文房四寶之一,象徵耕讀寫作,更有琢磨之意,看得出板主的用心。
 
  我和板主認識十四年了。國中時代他是校內的風雲人物,作文屢屢被選錄上校刊,還記得其中有篇提到(原文記不太清楚了),他希望自己能像一塊海綿,謙虛地吸納浩瀚學海中的知識。十四年前期望自己成為柔軟海綿的板主,現在卻無疑地是塊堅硬的硯臺。從柔軟而堅硬,從吸納到琢磨,這樣的轉變也是時間帶給他的捻塑與冶煉。

  如果說硯臺的功用是將固狀的墨條磨成液態的墨汁,那麼時光之硯的使命,應該就是將固有的時光刻度琢磨出行雲流水的文字篇章。兩年來看著板主在這塊墨田積極耕耘的熱忱,以及他對寫作、藝術投注的熱情,著實令我相當佩服。寫作是辛苦的,持續寫作就是持續的辛苦,身為知曉板主實際生活情況的友人,有時不免替他捏把冷汗,但是板主的自我要求甚高且各方面的能力都很優秀,因此反而讓人感到放心。更重要的是,板主在寫作上獲得的是我們所無法給予的,另一種形而上的特殊價值。我曾經形容寫作就像齊秦的歌「痛並快樂著」,那是李格弟(夏宇)寫的詞:「恨極生愛/愛極又生恨/愛從苦的最甜裏來」,寫作有時就是這般愛恨交織、苦甜錯綜的感受。我相信板主正在這個痛並快樂著的過程中,一點一滴完成他的夢想與願望。

  而這些就使我們甘於做競技場邊的圍觀群眾:看著他與寫作野獸賣命搏鬥,一次次殺出漂亮的血路,然後享受著他日夜訓練所帶來的勝利碩果。無論是人氣最高的電影文、我個人很喜歡的音樂文,或是板主的心情、遊記等等,我們或多或少都在其中得到一些認同及感動。哪怕他寫作的動機是為了紀錄,為了追尋,或是為了頂住遺忘,我們已私自認定他的寫作其實是為了讓我們找回感動,並在他一點一滴的琢磨聲中聽見自己夢想深層的回音。

  兩年時光在他的硯池上已經匯聚成一渠流動的精墨,不知道板主何時才會用它們來揮灑出心目中最美麗的夢想?又或者時光之硯並不只是將固有的時間磨出流動的文字而已,它同時也是在創造時光――凝集板主的生命力與熱情,琢磨出只屬於他的月亮和太陽,他自己川流不息的黑夜與白天。

  也因此當我們走進時光之硯時,可以隨著板主的走筆起伏,時而昂揚,時而黯然;並在時光之硯滿兩周歲時,像為一個璀璨的生命祝賀那般,煞有介事寫了一篇文章以玆紀念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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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織  

  戰爭一觸即發。為了鼓舞士氣,雙方部族的編織高手傾盡畢生功力,徹夜織出最美麗並帶有族徽象徵色彩的披肩給族裡的主將。
 
  我織的是麻質的赭色條紋寬披肩,象徵我族所崇拜的土地,以及族人高大壯實的身材。
 
  她織的是以黃藍為主色的珠光垂穗披肩,象徵他們部族所嚮往的太陽和自由的天空,以及他們族人光澤的肌膚。

  我認為她織的比我好,這應是她這輩子最好的作品了,甚至比我將來所能編織出的任何東西都還要美麗精妙。當然我也曉得那是愛的緣故,她將那件披肩獻給族裡的主將時,也將自己的心一併交給了他。

  我編織的披肩沒有那種愛。我敬愛我的部族,親愛我的族人,但除此之外我的愛都在她身上。或者說,我的命也在她身上。若不是她教導我編織的技巧,以我雙腿萎縮的孱弱體格,根本無法生存下去。在我族好鬥且以農耕為主的生產方式中,沒有戰爭功能的男孩皆會被視為浪費糧食而殺掉。

  昨晚我們為了編織戰袍而重聚,然而現在戰爭要將我們分開。

  戰爭很快便告結束。他們的弓箭敵不過我們的長矛,我族戰勝了。她和她族的主將雙雙中了毒,那是我們族裡最崇高的巫師叫所有人塗在長矛上的藥。她和他的臉化成色彩濃艷詭譎的臉譜,像叢林裡那些土著的化妝;他們的胸口則生出自己原本的臉,一樣有著五官和七竅,卻奇癢無比,愈癢臉孔就愈扭曲,但是伸手抓癢時,胸口的臉卻會大聲喊痛。

  她和他忍受著戰敗的恥辱和中毒的癢痛,在夜晚潛進了我的小屋,求我想辦法替他們解毒。看到他們兩人掛著那副光鮮亮麗色彩豐富的臉譜,卻因胸口奇癢無比的毒而相擁在地面上打滾,互相幫對方抓癢時又痛得使各自胸口的眼睛淚流不已,我突然發現他們十分相愛。

  因為我的愛也是那樣的,也是帶著五彩面具活著,真正的表情只存在胸中。愛她的心就像毒發那樣難忍,稍一碰觸卻又疼痛得流淚。
 
  於是我拿了一條剛織好的柔軟披巾去找巫師。我的行動不便,得將披巾繞在頭頂,再用雙手撐著身體慢慢前進。我走得很慢,但是意志很堅定。

  巫師看到披巾之後很高興,她喜歡質感柔軟的東西,但是她馬上就被披巾勒死了。我叼著解藥的瓶子急急用雙手走回小屋,在顛簸行進間不小心喝進了幾滴。

  她和她深愛的主將都得救了,解藥馬上發揮了效果。而我的臉卻漸漸現出詭譎的斑紋,胸口逐一浮出五官。原來解藥即是毒藥,中第一次毒侵,中第二次則毒解。小瓶子已經空了,她見我顯露出中毒的症狀,驚駭得尖叫出聲,主將連忙摀住她的嘴將她拖出屋外逃走。她的哭泣聲慢慢消失在夜晚的風吹中,我卻感到很欣慰,因為這才是我真正的樣子。我終於能在她面前袒露我真正的樣子,我的愛就是這副令她害怕的可怖樣子啊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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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日之戀
 
Dear Danny:


  窗外又是蟬鳴不絕,夏天出生的你最適合這個季節了。在我的記憶中,每年夏天幾乎都有你閃亮的臉龐和迷人的笑容,當然還有我們一起走過的路、聽過的歌、說過的話、吃過的食物、看過的電影。

  難以想像你也24歲了。感覺上你還是我們初識時那個十八歲的孩子,儘管你的確有了不少改變。六年來你的頭髮換過金色栗色黑色亞麻色,你的造型有時是青春背心男孩,有時是穿襯衫的憂鬱少年,有時又是帥氣的軍裝阿兵哥。在我心中的Danny有好多模樣,但我依舊可以確認你臉部輪廓的稜角,你手臂的觸感,還有你肩膀的線條。

  Danny,跟你相處的時候,我就不是那個冷靜堅毅的海尼根,我變得溫柔失神,而且衝動。就像我不明白當年為什麼要跟你一起去桃園,去一間空無一人的大房子,為什麼我就莫名其妙地弄掉了錢包,而又為什麼會那麼快樂。昨晚你很有默契地提到去桃園的往事,我說當時的情境彷彿開著車就要衝向海裡。

  開車衝出斷崖斷橋的經典電影畫面有很多,但我說的不是末路狂花,而是楚浮的夏日之戀。末路狂花談的是逃亡,夏日之戀訴說的是愛情。愛情是獨占也是寬容,是自私也是慷慨,昨晚你的身旁多了另外一個人,因而我想起了夏日之戀,想起了屬於我們兩人的那些夏日。Danny,跟你在一起時我變得不像我自己,如果我愛你,或許我真的會把車開出斷橋,但是我們不會是毀滅的結局,我們不會落海,而是衝進一片輕飄飄軟綿綿的雲海裡。

  Dear Danny,原諒我喝了酒有點醉,昨晚道別時或許應該給你一個吻。但我寧願留給你輕快的道別,然後看著你們兩人的背影在敦化南路人行道上的夜色中漸漸隱沒。轉身離開時我想起Danny Boy這首歌,對我來說它有很多意義,世界上充滿許多巧合與緣份,而你是我人生中最美麗的意象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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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是一部非常適合夏天去看的電影,如果你喜歡海的話那就更好了。

  誠如某些人說的,劇情鋪陳有些老套:60年前飄洋過海的思念,帶出了整個故事的開端與延續,而這份思念偏就是到不了主人手上,送信的郵差偏就是不負責任地把信帶回家拆開(大家都很愛偷拆別人的信耶,最遙遠的距離裡面桂綸鎂也一樣。),而女主角偏偏就是日本人且最後上了郵差的床。

  但是這一切都和恆春小鎮裡的小情小愛十分合拍。暗戀老闆娘的機車行黑手、老婆跑了的前霹靂小組警員、帶著女兒傷心返鄉的飯店清潔女工,還有鄉民代表主席的中年之戀。在人才嚴重外流的恆春,時間靜靜地走,海潮日復一日漲退,愛情在陽光與鹹澀的海風中流動。

  所有的主要演員都是我喜歡的歌手。民雄還是一副拚命硬漢模樣;夾子小應變成水蛙又擬態成昆蟲,對老闆娘一片癡情的演出可圈可點;馬尿則是顧人怨的勤奮客家人,死纏爛打推銷的表情和肢體動作,都令人意外地入木三分。當然還有小女孩麥子,清純可愛的面容唱著「愛你愛到死」...




  在每位演員自然流露的笑點當中,男主角范逸臣的表現就顯得沒那麼突出。不曉得是導演刻意將阿嘉塑造成一個靜默內斂的角色,或是小范的演技還有些生澀,男主角大多時候都是半裸躺在床上或是半裸飄在海中,其餘例如在看海時的顧盼眼神,與人交談間的口語表現,就連火爆摔吉他的怒氣,都還不夠到位。(但看在他是個帥氣的Rocker份上,這些就不必計較了。)

  電影裡的日文情書旁白我很喜歡,書信體的敘述方式一向最能打動我的心,好幾次都差點引我落淚。(我不是拋棄你,而是捨不得你。)電影配樂幾乎都是我熟悉的歌曲:范逸臣的幾首歌以前在河岸留言聽過了,民雄的HOHAIYA魅力十足,ciacia的日文歌出現得恰到好處,小應的轉吧七彩霓虹燈給他的情敵唱到跌下舞台倒是很滑稽。(這部戲裡所有人受的外傷都變成卡通式的搞笑橋段)

  中孝介反而是我最不了解的歌手,聽說他是地表上最溫柔的聲音,在片尾演唱的幾句的確很是動人,南島民族的臉孔和嗓音,給了台灣最南方的海岸小鎮帶來最美的彩虹。

  「思念就像陽光下的陰影,我追他逃,他追我逃...」如果思念是場大雨,那愛情的甜美回憶就是雨後的彩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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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醒了,在一個難得放晴的星期一早晨,我在自己的床上醒來,忽然有種深刻的失戀感。

  我失戀了我失戀了。我失魂落魄地漱洗,失魂落魄地打翻乳液,失魂落魄地燒開水準備早餐。

  接著我開始──就像所有失戀的人們一樣──深深懊悔並自我檢討。我是愛她的,我應該要不顧一切地愛她,再也不離開她。

  我急切地想回頭去愛Molly。我想跳下奈許的車,想奔向Molly素黑而憂傷的身影,想對她說我愛妳。

  我愛妳。我在沸騰的水壺旁喃喃自語。然後想起今天早上有理監事聯席會議,還有好多事等著我去處理。

  我趕到辦公室泡茶、訂便當、準備會議資料和簽到表,理監事們陸陸續續到了,我開始不斷陪笑和張羅所有細碎的瑣事。但是Molly最後的黑色身影像朵盤旋不去的烏雲,揉入了一片Monday Blue中,如同暴雨將至的天空,那麼安靜卻又令人窒息。

  我的確快要窒息了。坐在大會議室的角落我振筆疾書做著會議紀錄,卻一句話也聽不懂。我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,只覺得好想哭。
 
  會議怎麼不快點結束呢,再囉嗦下去,Molly就離我越來越遠了。我會來不及回頭去挽回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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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然後有一天,奈許終於回來了。沒有電話鈴響也沒有敲門聲。那是一個天氣晴朗的早晨,我和Molly決定到咖啡店吃早餐。我們坐在臨窗的位置,當我正在向Molly敘述台灣傳統早餐的油條是什麼樣的東西時,奈許從落地窗外走過並認出了我。我的頭髮已經長回了一些但尚未及肩,他敲敲玻璃,表情有些錯愕。

  我衝出咖啡店抱住他,淚流滿面。Molly跟了出來,她穿戴著假髮和棉質洋裝,對奈許微微一笑。我說這是我朋友。這句話究竟是對奈許介紹Molly,還是對Molly介紹奈許呢,我自己也不太曉得。

  奈許用奇異的眼神看著Molly,我以為奈許愛上她了。他應該愛上她的,每個人都應該愛她,她的美麗那麼龐大。

  我們開始了三個人的生活。奈許在客廳整理他從剛果拍回來的照片,我就和Molly擠在廚房裡做沙拉;我在工作時,他們就各自佔據房屋的一角陪著我。除了睡覺之外的時間,只要Molly在,我就和她形影不離,連洗澡也一起。但是Molly很痛苦,我知道,因為我也痛苦。

  而且局勢越來越緊張,戰爭愈演愈烈。Molly越來越常出任務,我也越來越沒有機會見到她。她的身影逐漸在我們的生活中淡去,像塊沾了水的布料,慢慢乾透之後就發現顏色也漸漸淡了。我不清楚Molly是怎麼想的,或許她認為這樣對我們都有幫助,痛苦可以如同水氣般漸漸蒸發。但是痛苦會蒸發,愛卻不會。愛不會乾涸。我們的愛不是水氣而是污點,晾曬得愈久只會愈加清晰。
 
  奈許說他討厭戰爭討厭軍隊,他要離開這裡。我說再等等,現在離開太危險了,戰爭就快結束了。奈許看著我,嚴厲地說:「等到戰爭結束,你的心就不會在了。」我忽然感到莫名的恐懼,我發抖著握住他的手說:「不會的,你是我生命中重要的另一半,我連心都可以分一半給你。」

  我沒有說謊。我的心在奈許離開時就被整個剝奪了,是Molly幫我拾回其中的一半。如果我真的可以把心橫剖開來,那麼我會把心房部分給奈許,心室則屬於Molly。因為奈許是我的來處,而Molly是我的出口。

 我自己不需要心。我不需要活著。因此我也不畏懼戰爭和死亡。愛過Molly之後我再不需要什麼。

  我和奈許沒等到戰爭結束就離開了巴爾幹,事實上聯合國維和部隊也希望我們早點離開,當地居民早已開始疏散了,城內空蕩得可怕,四處都是歇業的店面和市場。聯合國希望我們走,但我不確定Molly是否也這樣想。離開前的清晨我到Molly宿舍向她道別,她趴在桌上睡著了,臉頰枕著一張空白的信紙,紙上滿是淚痕。此刻我突然察覺我有多麼不暸解她,或者該說我一直逃避著不去暸解她。

  最後我沒有喚醒她,逕自替她關好門窗後離去。

  出境的火車票早已售罄,奈許和我湊錢買了輛中古車打算駕車穿越邊境,他聽了朋友的建議決定走一條偏僻的捷徑,可以避開戰火也能避開逃亡的人群。戰爭時期什麼東西都買得到,但也什麼好東西都買不到,中古車的油錶壞了,幾個小時後我們就因為汽油用盡而被困在偏僻的鄉下。我們下車察看周邊環境,附近是荒廢的火山採礦區,村莊早已沒了人煙。奈許暴躁地發起脾氣來,我倒是冷靜得很:「走不了就走不了,留下來也未必是死路一條。」他狠狠地搥了車頭一記,車前蓋馬上出現一道凹痕。我看了只覺得可笑,此舉除了證明這輛車真的很陽春之外,就只印證了人在急難時的確會因為腎上腺素分泌增加而力氣變大。

  我們運氣不錯。困在路邊被動等待救援的情況沒有持續很久,兩個小時後就出現一輛黑色朋馳轎車。我們衝到路上向他招手,不要命地將他攔下。駕車的司機停車探頭問我們怎麼了,我們說車沒油了,拜託能不能分我們一點油,讓我們在天黑前到達鄰國。司機縮回座位,向後座的人轉告我們的話。接著他下車開了後門,車後座走出一位穿著黑衣戴著黑色面紗的貴婦人。

  貴婦人說她很高興能幫助我們。她原本是到這附近來掃墓的,她深愛的伴侶死去了而她始終思念著,因此她也不打算離開這裡,只祝福我們一路平安。我看著她,心頭湧起一股熱烈的情緒。

  她命司機將車上的油分給我們一半,奈許順利地發動了引擎,正在加速時司機忽然趕上來遞給我一把傘:「小姐,您忘了傘。」奈許對他說:「真是謝謝啊,她總是丟三忘四的。」然後向司機揮手致意駛離。

  我並沒有帶傘,也知道這把軍綠色的傘不是我的。我心情激動地將傘打開,上面卻沒有我以為會出現的聯合國維和部隊圖樣。

  但我知道那是她,那位貴婦人,她就是Molly,她來哀悼她死去的愛情並默默護送我們離去。我轉頭望著她漸遠漸小的身影,淚流不止。奈許拍拍我的肩膀說:「沒事了,我們走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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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彼時是冬季,我為了蒐集攝影資料而滯留在巴爾幹半島上的一個小國家,國家的名字我記不得了,反正也不重要,巴爾幹半島的情勢朝三暮四,就像奈許對於學術研究的態度。

  奈許是我的愛人,他是位流浪書生,為了更深入體察這個世界而即將離開巴爾幹半島。事實上巴爾幹原先也是他體現知識的目的地,只是現在他的興趣由國際關係與戰略轉變為人類學,他要出發到非洲去。這次我決定不跟了,我要留在巴爾幹好好完成手邊的工作,不要再為了他切割自己的人生。

  於是我開始一個人獨自在動亂的異鄉生活。生活不難,但是一個人很難。Being ALONE is never easy. 為此我必須更加專注於工作及所有的生活瑣事:窗框縫隙裡的灰塵、用不完的一顆洋蔥、生鏽的吉他弦、過度空曠的房間。我為各種小事斤斤計較,然後流淚。

  巴爾幹的情勢越來越不安定,聯合國已經決定接管周邊區域了,街上開始出現維和部隊的軍人,也發出一些零星的暴動。奈許彷彿石沉大海,數星期杳無音訊,為了放鬆情緒我決定做點令人愉悅的料理。
 
  我走到奧法街和貝塔街口的雜貨店買馬鈴薯,上星期這附近才發生爆炸案,弄得人心惶惶。我用英文向老闆說我要買這些馬鈴薯,他揮揮手趕我走,我說我只是要買馬鈴薯,他大聲說他不賣東西給不明來歷的人。我說我不是不明來歷的人,我就住在兩條街外,喜格瑪公寓。

  又是斤斤計較,眼淚又要來了。老闆還繼續在說些什麼,突然旁邊有個聲音用標準美國腔英文說:「這是我要買的馬鈴薯,請您把東西交給這位小姐。錢在這裡。」

  回頭一看,是位穿著軍服理著平頭的非裔美籍男子。

  「這裡很少看到黑人。」我抱著裝馬鈴薯的紙袋喃喃自語。「這裡也很少看到黃種人」他說:「這個區域很多商店都反對地方軍政府,情勢太亂了,你的東方臉孔讓他們起疑。」

  他接著問我怎麼會獨自身在異鄉,我說,欸下雨了。

  他撐起一把軍綠色的傘,上面有聯合國維和部隊的圖樣,就和他胸前的徽章一樣。

  「不要淋雨,我送你回家吧。」我說不必了,「可以去你那兒嗎?我做可樂餅給你吃。」我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。
 
  他答應了,他沒聽過可樂餅,覺得很好奇。

  我們攔了一輛軍用吉普車回到營區,我聽到別人叫他Molly。車子開進大門時,他轉頭對我微笑說,他平時都住在這裡。他的笑容很斯文,那一刻我忽然感到這句話有其他的意義,例如他平時不是我眼前的樣子,或是他平時是這副模樣但其它特殊時候他是另一副模樣。

  我的感應並沒有錯。當我在軍用宿舍的小廚房努力將馬鈴薯拍碎時,Molly換下軍裝走到我身邊。他還卸了妝。

  Molly其實是個女人,而且還是白種人。

  我很驚訝,但也沒有那麼驚訝。我把手中的木鏟放下,問她這是怎麼回事。Molly說這是軍隊賦予她的身分,她在巴爾幹的特殊任務。

  「拜託別鬧了,特殊任務,這不是電影裡面才有的情節嗎?」我一邊說一邊繼續用鏟子將馬鈴薯泥和絞肉拌勻。

  Molly的確像是電影裡的人。她有一種壯觀的美,她的瞳孔是純淨的海洋,鎖骨是俐落的山稜,手掌是溫暖的雲朵。凝望她時會有一股美感排山倒海而來,令人屏神又令人嘆息。我剪了我的烏黑長直髮給她做假髮,Molly央美容店燙鬈了,澎鬆鬆垂搭在肩上。我撫著她的髮際說好美,她說哪有人稱讚自己的頭髮呢,我說我不知道我的頭髮可以這麼美。

  Molly讚嘆削短頭髮的我簡直像個小男孩,比理平頭的她還有男子氣:「妳比我更適合反串從戎喔。」我想起花木蘭的故事,雄兔腳撲朔,雌兔腳迷離。我想跟Molly說中國古代也有類似的故事,但一開口說的卻是:「那我替妳去從事那項『特別任務』好了。」她說不好,太危險了,我沒有受過軍事訓練,會死的。我說我可以為她死去。

  那是我唯一一次對她的表白。事實上我們從不提愛這個字。我們在清晨的窗台邊擁吻,在雨後的傍晚牽手去公園野餐等日落,白天在街上她穿著軍裝來敲我的門,入夜之後她躺在我身邊,用長腿扣住我的腰。但我們從不說愛。我知道Molly不說愛我是因為她不確定和平何時會到來,軍隊何時會撤離。我不說愛她則是因為我不確定奈許何時會回來,屆時我們兩人都必須撤離。

  我深愛著Molly卻隱約感到這一切的幸福是短命的,總有一天它會在一通電話鈴響或一陣敲門聲之後被迫夭折。我被動地等待奈許的音訊,等待被命運宰割的日子到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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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這場冷雨下了二十天吧,我的身體和精神都因為長期缺乏日照而變得僵硬,心情脆弱,思緒也冷得顫抖。

 前陣子在讀失物之書,讀到大衛的強迫症,忍不住在字裡行間跟著他一起強迫我的強迫症:不斷在心裡複誦別人說過的話,重複倒帶觀看同一個電影片段,不斷挪動客廳的茶几直到完全對齊地磚的接縫為止,聚餐時重複擺正桌上的面紙盒。

 大衛害怕失去母親,我在害怕什麼?

 我害怕失去我自己。害怕微笑是為了流淚,放晴是為了下雨。害怕重生只是為了再度死去,得到不過是為了失去、為了毀棄。我害怕自己像松子一樣騎著單車奮力逃離,花路盡頭高掛的月亮卻沒有誰的輪廓,最後就連我的五官也漸漸模糊。愛是Bubble,愛是Trouble,我把愛捧在手心,用力搓揉,卻搓不出什麼泡沫。
 

 
 於是在聽到情話時鼻酸,在聽見愛過的名字時心悸,寫文章變得像在填詞。螢幕上的松子堅定地說:「我願意和這個男人到任何地方去,哪怕是地獄!」有時我卻覺得在愛情裡哪兒都去不成,身處的地方就是地獄。

 松子的一生最後用新約聖經上的話作結:神就是愛。松子給予龍太郎的愛是那麼偉大、那麼無畏,包容了所有一切齷齪與邪惡,所以松子是龍太郎的神。沒錯,神就是愛,但是愛不是神,愛無法用五個餅兩條魚餵飽所有的人,無法治癒病痛,無法原諒罪惡,無法忘懷傷痕。愛不是全知全能,它無法將我帶出地獄。

 或許我對愛要求得太多。愛原本就是無法要求的,就像電影裡說的,愛的價值在於給了對方什麼,而不是對方給了什麼。但我畢竟不是神,我只是我自己,我無法給予無價的愛而不求回報,我只是,令人討厭的我自己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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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近電視頻道在強力播放一支很可愛的吉百利巧克力廣告,主題是快樂的巧克力樂園,所有的人物動物植物器物都是巧克力,全部都可以拔下來吃掉。(觀賞吉百利廣告)

  不過令我注意到這支廣告的原因是它的背景音樂,這首歡樂明快的搖滾歌曲來自海灘男孩(Beach Boys)在1966年發行的 "Pet Sounds" 專輯中的 "Wouldn't It Be Nice"。(觀賞"Wouldn't It Be Nice" MV)


  深深覺得吉百利巧克力用海灘男孩的歌真是用對了,海灘男孩的曲風一如他們的團名,有著美式搖滾的單純,和加州海灘的歡快明朗精神,在這樣的旋律中開著車,就算全世界瞬間變成巧克力也不會太奇怪了。

  順道一提,海灘男孩雖然隨著年歲過去,成了海灘歐吉桑,但他們的歌曲還是持續長紅,亞當山德勒和茱兒芭莉摩在2004主演的《我的失憶女友》(這片名翻得真爛)就用這首 "Wouldn't It Be Nice" 貫穿整部戲:每當女主角陷入戀愛情緒時,就高聲唱著這首當年父親和母親的紀念歌曲,而男主角一再受到女友失憶的打擊,傷心地駕船離開時也唱著這首歌:電影剪輯片段

(海灘歐吉桑們)

  海灘男孩另外一首也很常被拿來做電影配樂的歌曲是"Surfin' U.S.A"(保證大多數人都聽過):按此看M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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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07年七月,我前往大陸西安出差,卻因為水土不服而身心俱疲。有天晚上強打著精神到市中心最大的百貨商場添購日用品,意外發現地下樓的唱片行竟然有胡德夫的專輯「匆匆」。

  我倚在商場的柱子旁,按下試聽鍵,太平洋的潮音瞬時跌宕於耳邊。
 
 
 
  「這是最最遙遠的路程/來到最接近你的地方/這是最最複雜的訓練/引向曲調絕對的單純/你我需遍扣每扇遠方的門/才能照到自己的門/自己的人」
 
  那不是我第一次聆聽胡德夫的歌聲,但彼時彼刻,他唱出的力量與情感卻令我激動不已。我戴著耳機,耳機之外是熙來攘往的商場、費解的方言、真偽難辨的精品;耳機內是我自己,只剩下我孤獨的自己,被包圍在福爾摩莎的歌聲中。

  我突然明白,最遙遠的距離,其實是困頓的思念啊。
 

 
  2007年十月,當我在電影螢幕上看到小雲戴著耳機,隨著錄音帶中的海潮聲而陶醉,跟著原住民的歌聲而雀躍時,彷彿看到三個月前靠在柱邊的自己,那樣地孤獨且身不由己。

  人一旦戴上耳機就是孤獨的,因為沒有第二個人知道他正在聽什麼。
 
 
 
  片中的三個主角(小雲、小湯、阿才)是三個各自孤獨的靈魂,沒有第二個人知道他們在想什麼、需要什麼,然而在一個陰錯陽差的因緣下,小雲聽到了小湯聽見的聲音,他們在聽覺上產生了連結,而有了情緒與感觸的共鳴。
 

 
  因為這層共鳴,小雲展開了她的旅程。在東海岸,阿才前來找尋大學時代的紅粉知己,阿湯為了完成與前女友的約定而環島錄音,他們也在尋求共鳴,尋求能聽見自己的人。思念是如此困頓所以腳步顯得顢頇,路途顯得漫長。
 

 
  然而思念卻是逃脫孤獨的唯一出口,儘管可能越思念就益發地孤獨,我們卻不得不用顫抖的手急切地遍扣每扇遠方的門,一聲又一聲,像穿著潛水衣的阿才在旱地泅泳那般,渴盼又焦慮地敲打在最遙遠的路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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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近迷上了卡式錄放音機。

  上大學之後我就再也沒聽過錄音帶了。CD音質清晰、保存容易,不用換面不用擔心絞帶,還可以重覆播放。注重聆聽品質和娛樂水準的人,早在CD普及時就淘汰掉所有的錄音帶了。更何況就原理來說,CD也就是黑膠唱片的進化,不可否認地,它直接繼承了部分老式唱盤的信徒和文化。

  前陣子讀《末世之家》,熱愛搖滾樂的巴比第一次離開家鄉,來到了大城市紐約,投靠他久未謀面的初戀情人強納森。他的行李只有一個背包和兩只手提箱,箱子裡全是唱片。抵達紐約時,他發現城市裡的人已經不聽唱片了,甚至也沒有唱機,他們都改聽錄音帶,唱片行擺著琳瑯滿目的各色卡帶。

  我什麼時候開始不聽錄音帶的?大概就是某一天忽然發現,唱片行裡再也找不到我想買的錄音帶,而貨架上滿是精美的CD時吧。當時我約莫是像失去初戀情人那般,無奈且哀傷。

  找到家中塵封多年的卡式錄放音機讓我很興奮。久別重逢,有些記憶還能解讀。我翻出所有收藏起來的錄音帶,激動地一一清點,比對著年齡的齒輪。

  非常喜歡卡匣開闔的觸感,伴隨著清脆的「卡喳」聲,它告訴我錄音帶已經準確地放在裡面了,音樂正在待命,所有的一切都安好無誤地在面前,等著我按下播放鍵來解開沉默。

  在天剛亮的早晨,卡式錄音機播放著舊時的歌曲,我坐在床沿聆聽,看到帶有雜音的旋律哽咽出一道泉水,汩汩匯流於滲透一室的陽光,幾乎要失去我自己,不知老之將至。

  錄音帶每聽個五六首便要翻面,它會彈起播放鍵,發出響亮的聲音提醒你這面到此為止,想知道接下來有哪些曲目,就得趕快動手翻轉卡帶。這一點使得聆聽變得很不流暢,無法貫徹到底,但我就偏愛這層妨礙。每回曲目播畢,錄放音機陷入一陣沙啞的沉默,我便開始在一旁偷偷猜測播放鍵何時會彈起。

  倒帶也有它自己的學問。通常一張專輯聽到爛熟,或是經常使用卡式錄放音機的人,倒帶或快轉就成了一種技巧。目標是哪一首歌的哪一段又哪個小節,倒帶的同時也在倒數,數到逼近目標時就按下停止,重新播放之後就可以知道自己是不是一竿進洞,或是還要再前前後後補個幾竿。

  記得從前妳聽卡式隨身聽時,老是用原子筆把卡帶串起來,然後舉著筆快轉倒帶。問妳為什麼不用錄音機倒帶,妳不好意思地傻笑說,這樣比較省電。十八歲前的年紀是錄音帶的時代,妳親手錄製了一張精選集給我,是我喜歡的英文老歌。那時候覺得自己經過了這麼多波折起伏,聽過了這幾首歌,就變得好老好老。

  其實我還不夠老。時間正慢慢地埋沒我們老去的意識,但它尚未掐斷卡式錄音帶的喉嚨,過去仍然可以發聲,歷史不會死無對證。

  為了徹底懷念,我關掉週遭所有的聲音。他打電話沒人接,傳了通好聲好氣的簡訊要我乖,提醒我做復健。我笑著刪除簡訊。你知道嗎?其實你不必待我這麼好,因為再沒有人能像回憶那般,在時光迴流中給我莫大的幸福,重賦我哭泣的能力。

  我要的只是這樣而已。在對年少的我們的耽溺之中,我可以收起天線,拔掉插頭,也不怕就此失憶失聰,而忘了愛的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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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極簡主義 普普藝術
       大眾文化 環保意識
      我戀舊 復古於是蔚為風潮
 
(於是消費成為習慣
 而你們到超商購買瓶裝或罐裝的海尼根
 舔吮它的甘醇 企圖藉由舌尖的麻醉
 掩飾自己對寂寞的恐懼)

     我是無底虛幻魎魅迷離闇黑海尼根
   沒有作家的綠色眼淚 也沒有荒人的耽溺氣味
  喝酒 讓你們跨越時間空間性別語言 跨越楚河漢界
         在我的世界裡
       穨廢和普珊一樣優雅
      痞子和波特萊爾一樣高尚

       自戀和國歌一樣健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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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天深夜Allen打電話來,跟我說了一個故事:「在我小時候,有個很強的棒球選手,因為他實在太優秀了,所以什麼位置都可以練,於是他就什麼位置都練,但是到後來,他沒有一個專長的項目,結果就廢掉了。」

  很簡單的故事,也是眾人皆知的道理。

  但是人是一種會明知故犯的動物,就像有人明明知道不該遲到卻總是要遲到;有人明明知道該對情人死心卻依舊糾纏不清。

  因為太相信別人,不相信自己。不相信自己能夠不遲到,而依賴他人的諒解;不相信自己能了斷感情,卻相信對方總有一天會回心轉意。我們都是那麼傻的人。

  所以即使我清楚明白這個故事的道理,多年來我還是不斷明知故犯。我不太敢相信自己能在某方面出類拔萃,而相信身邊眾多聲音所帶給我的干擾。

  就拿畫畫來說,我從來就不覺得我會畫畫,甚至覺得那是我天生的缺陷。但是由於工作需要,我開始和許多插畫家接觸,再加上熟悉繪圖軟體操作,有時候不得不自己畫些東西。

  然後干擾就來了。幾乎每個看過我發圖稿的插畫家都說我很會畫,有個出過繪本的插畫家還說接case時要參考我的圖稿才畫得出來。於是同事間開始有人慫恿我幫雜誌畫插圖,主編也說萬一找不到圖也找不到插畫家時,可以自己走馬上陣。

  我心裡其實是不願意的,因為身為公司的編輯,我畫得再多再好也沒有稿費,更沒有版權(何況我是文編,為什麼要做美編的事?)。更重要的是,我年底就滿24歲了,要我現在開始畫畫,我怕到最後,我過去的所學和投注的將來,都全盤皆失。

  難道不是這樣嗎?就和那個棒球選手一樣,廢掉了。

  我的人生還很長,但我卻不知道我的強項是什麼。這不能怪環境中的干擾太多,該怪我自己一直以來總是相信別人多過於自己。多才多藝其實是種干擾,也是不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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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國中一年級坐在我後面,會拿鉛筆戳我後腦的那個男生,國三留校晚自習的時候,常常坐在我旁邊。

  不過他今天坐在我對面,在我拉開圖書館自習室的椅子時,他抬頭衝著我笑個不停。

  我跟國中男生很久沒見,每次見面都覺得他長大了一些,離國中時的模樣越來越遠,也離我十年前所想像的他十年後的外型越來越接近。但是氣質與個性都一如從前。

  一般的男生幾乎都患有一種集體性的失憶症,尤其是高中就讀男校的男生們,他們在上高中前的記憶是屬於同一個階段的,意思就是國中時代的讀書考試、人際關係、生涯想望等等所留下的痕跡,對他們來說,其意義就和吃奶學爬、追逐遊戲的記憶差不多。這些記憶聚結成一個硬塊,牢不可破,他們記得什麼就是什麼;記不得的,便似乎永遠不存在過。

  眼前的國中男生很顯然地,也患有這種失憶症。所以他不擔心我會揪著從前的惡作劇和玩笑,質問他這些年來到底有沒有在反省。因為在他的記憶中,根本沒有那回事。
 
  陽光坦率人緣好的國中男生,不曉得那些往事是會傷人的,尤其他傷的是一個早熟敏感的國中女生。

  十年之後,當年的國中女生依舊早熟敏感,因此回報國中男生一個冷靜的微笑,接著沉穩地翻開自己的書唸著。

  但是我有發現到,國中男生用的筆袋和我的一模一樣,我們的手機也是同一個型號的。

  國中男生想敘舊,十一點半就邀我出去吃午餐。他說話的神情和情緒表達的方式都不斷讓我產生既視感。我忽然想起他喜歡吃潛艇堡,喜歡看棒球,喜歡芝加哥白襪隊,喜歡史地,
喜歡背單字,喜歡Pentel的中性筆,喜歡...
還喜歡什麼來著?他有喜歡什麼人嗎?怎麼換成我失憶了。

  跟國中男生吃飯很愉快。這是我們這輩子第一次單獨用餐。國中男生吃很多,我也是,但我們兩人都瘦。國中男生去年底退伍,當兵那段時光讓他重新思考人生。他說他十天後要考托
福,目前正擔憂GRE的寫作,還有他起伏不定的字彙分數。

  國中男生要出國念歷史。他說他在新聞系上了第二堂課時,就不禁懷疑自己為什麼會在那裡。於是退伍後,他決定要擁抱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。

  人很奇怪。有些真正喜歡的東西明明就非常清楚,卻要繞一大圈經過個十幾年才能發現或是重新想起。國中男生愛歷史愛得要命,每回幾乎都考滿分;我愛國文愛得要命,每次也都幾乎滿分,但我們沒有一個人選擇了這條路。

  就像我和國中男生,家就住在附近,也許還去同樣的地方買了同樣的筆袋,同樣的手機,但畢業後的這幾年來,我們卻從未在同學會以外的地方遇見過彼此。

  命運會捉弄人,時間也是。它們還會捉弄記憶,讓我們漸漸忘記什麼是最能令我們樂在其中的事物,比如歷史之於他,文學之於我。

  又比如惡作劇之於國中男生,重逢之於十年後的國中女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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