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覺得時光之硯這個名字起得挺好,硯是文房四寶之一,象徵耕讀寫作,更有琢磨之意,看得出板主的用心。
 
  我和板主認識十四年了。國中時代他是校內的風雲人物,作文屢屢被選錄上校刊,還記得其中有篇提到(原文記不太清楚了),他希望自己能像一塊海綿,謙虛地吸納浩瀚學海中的知識。十四年前期望自己成為柔軟海綿的板主,現在卻無疑地是塊堅硬的硯臺。從柔軟而堅硬,從吸納到琢磨,這樣的轉變也是時間帶給他的捻塑與冶煉。

  如果說硯臺的功用是將固狀的墨條磨成液態的墨汁,那麼時光之硯的使命,應該就是將固有的時光刻度琢磨出行雲流水的文字篇章。兩年來看著板主在這塊墨田積極耕耘的熱忱,以及他對寫作、藝術投注的熱情,著實令我相當佩服。寫作是辛苦的,持續寫作就是持續的辛苦,身為知曉板主實際生活情況的友人,有時不免替他捏把冷汗,但是板主的自我要求甚高且各方面的能力都很優秀,因此反而讓人感到放心。更重要的是,板主在寫作上獲得的是我們所無法給予的,另一種形而上的特殊價值。我曾經形容寫作就像齊秦的歌「痛並快樂著」,那是李格弟(夏宇)寫的詞:「恨極生愛/愛極又生恨/愛從苦的最甜裏來」,寫作有時就是這般愛恨交織、苦甜錯綜的感受。我相信板主正在這個痛並快樂著的過程中,一點一滴完成他的夢想與願望。

  而這些就使我們甘於做競技場邊的圍觀群眾:看著他與寫作野獸賣命搏鬥,一次次殺出漂亮的血路,然後享受著他日夜訓練所帶來的勝利碩果。無論是人氣最高的電影文、我個人很喜歡的音樂文,或是板主的心情、遊記等等,我們或多或少都在其中得到一些認同及感動。哪怕他寫作的動機是為了紀錄,為了追尋,或是為了頂住遺忘,我們已私自認定他的寫作其實是為了讓我們找回感動,並在他一點一滴的琢磨聲中聽見自己夢想深層的回音。

  兩年時光在他的硯池上已經匯聚成一渠流動的精墨,不知道板主何時才會用它們來揮灑出心目中最美麗的夢想?又或者時光之硯並不只是將固有的時間磨出流動的文字而已,它同時也是在創造時光――凝集板主的生命力與熱情,琢磨出只屬於他的月亮和太陽,他自己川流不息的黑夜與白天。

  也因此當我們走進時光之硯時,可以隨著板主的走筆起伏,時而昂揚,時而黯然;並在時光之硯滿兩周歲時,像為一個璀璨的生命祝賀那般,煞有介事寫了一篇文章以玆紀念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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編織  

  戰爭一觸即發。為了鼓舞士氣,雙方部族的編織高手傾盡畢生功力,徹夜織出最美麗並帶有族徽象徵色彩的披肩給族裡的主將。
 
  我織的是麻質的赭色條紋寬披肩,象徵我族所崇拜的土地,以及族人高大壯實的身材。
 
  她織的是以黃藍為主色的珠光垂穗披肩,象徵他們部族所嚮往的太陽和自由的天空,以及他們族人光澤的肌膚。

  我認為她織的比我好,這應是她這輩子最好的作品了,甚至比我將來所能編織出的任何東西都還要美麗精妙。當然我也曉得那是愛的緣故,她將那件披肩獻給族裡的主將時,也將自己的心一併交給了他。

  我編織的披肩沒有那種愛。我敬愛我的部族,親愛我的族人,但除此之外我的愛都在她身上。或者說,我的命也在她身上。若不是她教導我編織的技巧,以我雙腿萎縮的孱弱體格,根本無法生存下去。在我族好鬥且以農耕為主的生產方式中,沒有戰爭功能的男孩皆會被視為浪費糧食而殺掉。

  昨晚我們為了編織戰袍而重聚,然而現在戰爭要將我們分開。

  戰爭很快便告結束。他們的弓箭敵不過我們的長矛,我族戰勝了。她和她族的主將雙雙中了毒,那是我們族裡最崇高的巫師叫所有人塗在長矛上的藥。她和他的臉化成色彩濃艷詭譎的臉譜,像叢林裡那些土著的化妝;他們的胸口則生出自己原本的臉,一樣有著五官和七竅,卻奇癢無比,愈癢臉孔就愈扭曲,但是伸手抓癢時,胸口的臉卻會大聲喊痛。

  她和他忍受著戰敗的恥辱和中毒的癢痛,在夜晚潛進了我的小屋,求我想辦法替他們解毒。看到他們兩人掛著那副光鮮亮麗色彩豐富的臉譜,卻因胸口奇癢無比的毒而相擁在地面上打滾,互相幫對方抓癢時又痛得使各自胸口的眼睛淚流不已,我突然發現他們十分相愛。

  因為我的愛也是那樣的,也是帶著五彩面具活著,真正的表情只存在胸中。愛她的心就像毒發那樣難忍,稍一碰觸卻又疼痛得流淚。
 
  於是我拿了一條剛織好的柔軟披巾去找巫師。我的行動不便,得將披巾繞在頭頂,再用雙手撐著身體慢慢前進。我走得很慢,但是意志很堅定。

  巫師看到披巾之後很高興,她喜歡質感柔軟的東西,但是她馬上就被披巾勒死了。我叼著解藥的瓶子急急用雙手走回小屋,在顛簸行進間不小心喝進了幾滴。

  她和她深愛的主將都得救了,解藥馬上發揮了效果。而我的臉卻漸漸現出詭譎的斑紋,胸口逐一浮出五官。原來解藥即是毒藥,中第一次毒侵,中第二次則毒解。小瓶子已經空了,她見我顯露出中毒的症狀,驚駭得尖叫出聲,主將連忙摀住她的嘴將她拖出屋外逃走。她的哭泣聲慢慢消失在夜晚的風吹中,我卻感到很欣慰,因為這才是我真正的樣子。我終於能在她面前袒露我真正的樣子,我的愛就是這副令她害怕的可怖樣子啊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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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日之戀
 
Dear Danny:


  窗外又是蟬鳴不絕,夏天出生的你最適合這個季節了。在我的記憶中,每年夏天幾乎都有你閃亮的臉龐和迷人的笑容,當然還有我們一起走過的路、聽過的歌、說過的話、吃過的食物、看過的電影。

  難以想像你也24歲了。感覺上你還是我們初識時那個十八歲的孩子,儘管你的確有了不少改變。六年來你的頭髮換過金色栗色黑色亞麻色,你的造型有時是青春背心男孩,有時是穿襯衫的憂鬱少年,有時又是帥氣的軍裝阿兵哥。在我心中的Danny有好多模樣,但我依舊可以確認你臉部輪廓的稜角,你手臂的觸感,還有你肩膀的線條。

  Danny,跟你相處的時候,我就不是那個冷靜堅毅的海尼根,我變得溫柔失神,而且衝動。就像我不明白當年為什麼要跟你一起去桃園,去一間空無一人的大房子,為什麼我就莫名其妙地弄掉了錢包,而又為什麼會那麼快樂。昨晚你很有默契地提到去桃園的往事,我說當時的情境彷彿開著車就要衝向海裡。

  開車衝出斷崖斷橋的經典電影畫面有很多,但我說的不是末路狂花,而是楚浮的夏日之戀。末路狂花談的是逃亡,夏日之戀訴說的是愛情。愛情是獨占也是寬容,是自私也是慷慨,昨晚你的身旁多了另外一個人,因而我想起了夏日之戀,想起了屬於我們兩人的那些夏日。Danny,跟你在一起時我變得不像我自己,如果我愛你,或許我真的會把車開出斷橋,但是我們不會是毀滅的結局,我們不會落海,而是衝進一片輕飄飄軟綿綿的雲海裡。

  Dear Danny,原諒我喝了酒有點醉,昨晚道別時或許應該給你一個吻。但我寧願留給你輕快的道別,然後看著你們兩人的背影在敦化南路人行道上的夜色中漸漸隱沒。轉身離開時我想起Danny Boy這首歌,對我來說它有很多意義,世界上充滿許多巧合與緣份,而你是我人生中最美麗的意象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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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這是一部非常適合夏天去看的電影,如果你喜歡海的話那就更好了。

  誠如某些人說的,劇情鋪陳有些老套:60年前飄洋過海的思念,帶出了整個故事的開端與延續,而這份思念偏就是到不了主人手上,送信的郵差偏就是不負責任地把信帶回家拆開(大家都很愛偷拆別人的信耶,最遙遠的距離裡面桂綸鎂也一樣。),而女主角偏偏就是日本人且最後上了郵差的床。

  但是這一切都和恆春小鎮裡的小情小愛十分合拍。暗戀老闆娘的機車行黑手、老婆跑了的前霹靂小組警員、帶著女兒傷心返鄉的飯店清潔女工,還有鄉民代表主席的中年之戀。在人才嚴重外流的恆春,時間靜靜地走,海潮日復一日漲退,愛情在陽光與鹹澀的海風中流動。

  所有的主要演員都是我喜歡的歌手。民雄還是一副拚命硬漢模樣;夾子小應變成水蛙又擬態成昆蟲,對老闆娘一片癡情的演出可圈可點;馬尿則是顧人怨的勤奮客家人,死纏爛打推銷的表情和肢體動作,都令人意外地入木三分。當然還有小女孩麥子,清純可愛的面容唱著「愛你愛到死」...




  在每位演員自然流露的笑點當中,男主角范逸臣的表現就顯得沒那麼突出。不曉得是導演刻意將阿嘉塑造成一個靜默內斂的角色,或是小范的演技還有些生澀,男主角大多時候都是半裸躺在床上或是半裸飄在海中,其餘例如在看海時的顧盼眼神,與人交談間的口語表現,就連火爆摔吉他的怒氣,都還不夠到位。(但看在他是個帥氣的Rocker份上,這些就不必計較了。)

  電影裡的日文情書旁白我很喜歡,書信體的敘述方式一向最能打動我的心,好幾次都差點引我落淚。(我不是拋棄你,而是捨不得你。)電影配樂幾乎都是我熟悉的歌曲:范逸臣的幾首歌以前在河岸留言聽過了,民雄的HOHAIYA魅力十足,ciacia的日文歌出現得恰到好處,小應的轉吧七彩霓虹燈給他的情敵唱到跌下舞台倒是很滑稽。(這部戲裡所有人受的外傷都變成卡通式的搞笑橋段)

  中孝介反而是我最不了解的歌手,聽說他是地表上最溫柔的聲音,在片尾演唱的幾句的確很是動人,南島民族的臉孔和嗓音,給了台灣最南方的海岸小鎮帶來最美的彩虹。

  「思念就像陽光下的陰影,我追他逃,他追我逃...」如果思念是場大雨,那愛情的甜美回憶就是雨後的彩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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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醒了,在一個難得放晴的星期一早晨,我在自己的床上醒來,忽然有種深刻的失戀感。

  我失戀了我失戀了。我失魂落魄地漱洗,失魂落魄地打翻乳液,失魂落魄地燒開水準備早餐。

  接著我開始──就像所有失戀的人們一樣──深深懊悔並自我檢討。我是愛她的,我應該要不顧一切地愛她,再也不離開她。

  我急切地想回頭去愛Molly。我想跳下奈許的車,想奔向Molly素黑而憂傷的身影,想對她說我愛妳。

  我愛妳。我在沸騰的水壺旁喃喃自語。然後想起今天早上有理監事聯席會議,還有好多事等著我去處理。

  我趕到辦公室泡茶、訂便當、準備會議資料和簽到表,理監事們陸陸續續到了,我開始不斷陪笑和張羅所有細碎的瑣事。但是Molly最後的黑色身影像朵盤旋不去的烏雲,揉入了一片Monday Blue中,如同暴雨將至的天空,那麼安靜卻又令人窒息。

  我的確快要窒息了。坐在大會議室的角落我振筆疾書做著會議紀錄,卻一句話也聽不懂。我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,只覺得好想哭。
 
  會議怎麼不快點結束呢,再囉嗦下去,Molly就離我越來越遠了。我會來不及回頭去挽回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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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然後有一天,奈許終於回來了。沒有電話鈴響也沒有敲門聲。那是一個天氣晴朗的早晨,我和Molly決定到咖啡店吃早餐。我們坐在臨窗的位置,當我正在向Molly敘述台灣傳統早餐的油條是什麼樣的東西時,奈許從落地窗外走過並認出了我。我的頭髮已經長回了一些但尚未及肩,他敲敲玻璃,表情有些錯愕。

  我衝出咖啡店抱住他,淚流滿面。Molly跟了出來,她穿戴著假髮和棉質洋裝,對奈許微微一笑。我說這是我朋友。這句話究竟是對奈許介紹Molly,還是對Molly介紹奈許呢,我自己也不太曉得。

  奈許用奇異的眼神看著Molly,我以為奈許愛上她了。他應該愛上她的,每個人都應該愛她,她的美麗那麼龐大。

  我們開始了三個人的生活。奈許在客廳整理他從剛果拍回來的照片,我就和Molly擠在廚房裡做沙拉;我在工作時,他們就各自佔據房屋的一角陪著我。除了睡覺之外的時間,只要Molly在,我就和她形影不離,連洗澡也一起。但是Molly很痛苦,我知道,因為我也痛苦。

  而且局勢越來越緊張,戰爭愈演愈烈。Molly越來越常出任務,我也越來越沒有機會見到她。她的身影逐漸在我們的生活中淡去,像塊沾了水的布料,慢慢乾透之後就發現顏色也漸漸淡了。我不清楚Molly是怎麼想的,或許她認為這樣對我們都有幫助,痛苦可以如同水氣般漸漸蒸發。但是痛苦會蒸發,愛卻不會。愛不會乾涸。我們的愛不是水氣而是污點,晾曬得愈久只會愈加清晰。
 
  奈許說他討厭戰爭討厭軍隊,他要離開這裡。我說再等等,現在離開太危險了,戰爭就快結束了。奈許看著我,嚴厲地說:「等到戰爭結束,你的心就不會在了。」我忽然感到莫名的恐懼,我發抖著握住他的手說:「不會的,你是我生命中重要的另一半,我連心都可以分一半給你。」

  我沒有說謊。我的心在奈許離開時就被整個剝奪了,是Molly幫我拾回其中的一半。如果我真的可以把心橫剖開來,那麼我會把心房部分給奈許,心室則屬於Molly。因為奈許是我的來處,而Molly是我的出口。

 我自己不需要心。我不需要活著。因此我也不畏懼戰爭和死亡。愛過Molly之後我再不需要什麼。

  我和奈許沒等到戰爭結束就離開了巴爾幹,事實上聯合國維和部隊也希望我們早點離開,當地居民早已開始疏散了,城內空蕩得可怕,四處都是歇業的店面和市場。聯合國希望我們走,但我不確定Molly是否也這樣想。離開前的清晨我到Molly宿舍向她道別,她趴在桌上睡著了,臉頰枕著一張空白的信紙,紙上滿是淚痕。此刻我突然察覺我有多麼不暸解她,或者該說我一直逃避著不去暸解她。

  最後我沒有喚醒她,逕自替她關好門窗後離去。

  出境的火車票早已售罄,奈許和我湊錢買了輛中古車打算駕車穿越邊境,他聽了朋友的建議決定走一條偏僻的捷徑,可以避開戰火也能避開逃亡的人群。戰爭時期什麼東西都買得到,但也什麼好東西都買不到,中古車的油錶壞了,幾個小時後我們就因為汽油用盡而被困在偏僻的鄉下。我們下車察看周邊環境,附近是荒廢的火山採礦區,村莊早已沒了人煙。奈許暴躁地發起脾氣來,我倒是冷靜得很:「走不了就走不了,留下來也未必是死路一條。」他狠狠地搥了車頭一記,車前蓋馬上出現一道凹痕。我看了只覺得可笑,此舉除了證明這輛車真的很陽春之外,就只印證了人在急難時的確會因為腎上腺素分泌增加而力氣變大。

  我們運氣不錯。困在路邊被動等待救援的情況沒有持續很久,兩個小時後就出現一輛黑色朋馳轎車。我們衝到路上向他招手,不要命地將他攔下。駕車的司機停車探頭問我們怎麼了,我們說車沒油了,拜託能不能分我們一點油,讓我們在天黑前到達鄰國。司機縮回座位,向後座的人轉告我們的話。接著他下車開了後門,車後座走出一位穿著黑衣戴著黑色面紗的貴婦人。

  貴婦人說她很高興能幫助我們。她原本是到這附近來掃墓的,她深愛的伴侶死去了而她始終思念著,因此她也不打算離開這裡,只祝福我們一路平安。我看著她,心頭湧起一股熱烈的情緒。

  她命司機將車上的油分給我們一半,奈許順利地發動了引擎,正在加速時司機忽然趕上來遞給我一把傘:「小姐,您忘了傘。」奈許對他說:「真是謝謝啊,她總是丟三忘四的。」然後向司機揮手致意駛離。

  我並沒有帶傘,也知道這把軍綠色的傘不是我的。我心情激動地將傘打開,上面卻沒有我以為會出現的聯合國維和部隊圖樣。

  但我知道那是她,那位貴婦人,她就是Molly,她來哀悼她死去的愛情並默默護送我們離去。我轉頭望著她漸遠漸小的身影,淚流不止。奈許拍拍我的肩膀說:「沒事了,我們走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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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彼時是冬季,我為了蒐集攝影資料而滯留在巴爾幹半島上的一個小國家,國家的名字我記不得了,反正也不重要,巴爾幹半島的情勢朝三暮四,就像奈許對於學術研究的態度。

  奈許是我的愛人,他是位流浪書生,為了更深入體察這個世界而即將離開巴爾幹半島。事實上巴爾幹原先也是他體現知識的目的地,只是現在他的興趣由國際關係與戰略轉變為人類學,他要出發到非洲去。這次我決定不跟了,我要留在巴爾幹好好完成手邊的工作,不要再為了他切割自己的人生。

  於是我開始一個人獨自在動亂的異鄉生活。生活不難,但是一個人很難。Being ALONE is never easy. 為此我必須更加專注於工作及所有的生活瑣事:窗框縫隙裡的灰塵、用不完的一顆洋蔥、生鏽的吉他弦、過度空曠的房間。我為各種小事斤斤計較,然後流淚。

  巴爾幹的情勢越來越不安定,聯合國已經決定接管周邊區域了,街上開始出現維和部隊的軍人,也發出一些零星的暴動。奈許彷彿石沉大海,數星期杳無音訊,為了放鬆情緒我決定做點令人愉悅的料理。
 
  我走到奧法街和貝塔街口的雜貨店買馬鈴薯,上星期這附近才發生爆炸案,弄得人心惶惶。我用英文向老闆說我要買這些馬鈴薯,他揮揮手趕我走,我說我只是要買馬鈴薯,他大聲說他不賣東西給不明來歷的人。我說我不是不明來歷的人,我就住在兩條街外,喜格瑪公寓。

  又是斤斤計較,眼淚又要來了。老闆還繼續在說些什麼,突然旁邊有個聲音用標準美國腔英文說:「這是我要買的馬鈴薯,請您把東西交給這位小姐。錢在這裡。」

  回頭一看,是位穿著軍服理著平頭的非裔美籍男子。

  「這裡很少看到黑人。」我抱著裝馬鈴薯的紙袋喃喃自語。「這裡也很少看到黃種人」他說:「這個區域很多商店都反對地方軍政府,情勢太亂了,你的東方臉孔讓他們起疑。」

  他接著問我怎麼會獨自身在異鄉,我說,欸下雨了。

  他撐起一把軍綠色的傘,上面有聯合國維和部隊的圖樣,就和他胸前的徽章一樣。

  「不要淋雨,我送你回家吧。」我說不必了,「可以去你那兒嗎?我做可樂餅給你吃。」我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。
 
  他答應了,他沒聽過可樂餅,覺得很好奇。

  我們攔了一輛軍用吉普車回到營區,我聽到別人叫他Molly。車子開進大門時,他轉頭對我微笑說,他平時都住在這裡。他的笑容很斯文,那一刻我忽然感到這句話有其他的意義,例如他平時不是我眼前的樣子,或是他平時是這副模樣但其它特殊時候他是另一副模樣。

  我的感應並沒有錯。當我在軍用宿舍的小廚房努力將馬鈴薯拍碎時,Molly換下軍裝走到我身邊。他還卸了妝。

  Molly其實是個女人,而且還是白種人。

  我很驚訝,但也沒有那麼驚訝。我把手中的木鏟放下,問她這是怎麼回事。Molly說這是軍隊賦予她的身分,她在巴爾幹的特殊任務。

  「拜託別鬧了,特殊任務,這不是電影裡面才有的情節嗎?」我一邊說一邊繼續用鏟子將馬鈴薯泥和絞肉拌勻。

  Molly的確像是電影裡的人。她有一種壯觀的美,她的瞳孔是純淨的海洋,鎖骨是俐落的山稜,手掌是溫暖的雲朵。凝望她時會有一股美感排山倒海而來,令人屏神又令人嘆息。我剪了我的烏黑長直髮給她做假髮,Molly央美容店燙鬈了,澎鬆鬆垂搭在肩上。我撫著她的髮際說好美,她說哪有人稱讚自己的頭髮呢,我說我不知道我的頭髮可以這麼美。

  Molly讚嘆削短頭髮的我簡直像個小男孩,比理平頭的她還有男子氣:「妳比我更適合反串從戎喔。」我想起花木蘭的故事,雄兔腳撲朔,雌兔腳迷離。我想跟Molly說中國古代也有類似的故事,但一開口說的卻是:「那我替妳去從事那項『特別任務』好了。」她說不好,太危險了,我沒有受過軍事訓練,會死的。我說我可以為她死去。

  那是我唯一一次對她的表白。事實上我們從不提愛這個字。我們在清晨的窗台邊擁吻,在雨後的傍晚牽手去公園野餐等日落,白天在街上她穿著軍裝來敲我的門,入夜之後她躺在我身邊,用長腿扣住我的腰。但我們從不說愛。我知道Molly不說愛我是因為她不確定和平何時會到來,軍隊何時會撤離。我不說愛她則是因為我不確定奈許何時會回來,屆時我們兩人都必須撤離。

  我深愛著Molly卻隱約感到這一切的幸福是短命的,總有一天它會在一通電話鈴響或一陣敲門聲之後被迫夭折。我被動地等待奈許的音訊,等待被命運宰割的日子到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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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這場冷雨下了二十天吧,我的身體和精神都因為長期缺乏日照而變得僵硬,心情脆弱,思緒也冷得顫抖。

 前陣子在讀失物之書,讀到大衛的強迫症,忍不住在字裡行間跟著他一起強迫我的強迫症:不斷在心裡複誦別人說過的話,重複倒帶觀看同一個電影片段,不斷挪動客廳的茶几直到完全對齊地磚的接縫為止,聚餐時重複擺正桌上的面紙盒。

 大衛害怕失去母親,我在害怕什麼?

 我害怕失去我自己。害怕微笑是為了流淚,放晴是為了下雨。害怕重生只是為了再度死去,得到不過是為了失去、為了毀棄。我害怕自己像松子一樣騎著單車奮力逃離,花路盡頭高掛的月亮卻沒有誰的輪廓,最後就連我的五官也漸漸模糊。愛是Bubble,愛是Trouble,我把愛捧在手心,用力搓揉,卻搓不出什麼泡沫。
 

 
 於是在聽到情話時鼻酸,在聽見愛過的名字時心悸,寫文章變得像在填詞。螢幕上的松子堅定地說:「我願意和這個男人到任何地方去,哪怕是地獄!」有時我卻覺得在愛情裡哪兒都去不成,身處的地方就是地獄。

 松子的一生最後用新約聖經上的話作結:神就是愛。松子給予龍太郎的愛是那麼偉大、那麼無畏,包容了所有一切齷齪與邪惡,所以松子是龍太郎的神。沒錯,神就是愛,但是愛不是神,愛無法用五個餅兩條魚餵飽所有的人,無法治癒病痛,無法原諒罪惡,無法忘懷傷痕。愛不是全知全能,它無法將我帶出地獄。

 或許我對愛要求得太多。愛原本就是無法要求的,就像電影裡說的,愛的價值在於給了對方什麼,而不是對方給了什麼。但我畢竟不是神,我只是我自己,我無法給予無價的愛而不求回報,我只是,令人討厭的我自己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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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近電視頻道在強力播放一支很可愛的吉百利巧克力廣告,主題是快樂的巧克力樂園,所有的人物動物植物器物都是巧克力,全部都可以拔下來吃掉。(觀賞吉百利廣告)

  不過令我注意到這支廣告的原因是它的背景音樂,這首歡樂明快的搖滾歌曲來自海灘男孩(Beach Boys)在1966年發行的 "Pet Sounds" 專輯中的 "Wouldn't It Be Nice"。(觀賞"Wouldn't It Be Nice" MV)


  深深覺得吉百利巧克力用海灘男孩的歌真是用對了,海灘男孩的曲風一如他們的團名,有著美式搖滾的單純,和加州海灘的歡快明朗精神,在這樣的旋律中開著車,就算全世界瞬間變成巧克力也不會太奇怪了。

  順道一提,海灘男孩雖然隨著年歲過去,成了海灘歐吉桑,但他們的歌曲還是持續長紅,亞當山德勒和茱兒芭莉摩在2004主演的《我的失憶女友》(這片名翻得真爛)就用這首 "Wouldn't It Be Nice" 貫穿整部戲:每當女主角陷入戀愛情緒時,就高聲唱著這首當年父親和母親的紀念歌曲,而男主角一再受到女友失憶的打擊,傷心地駕船離開時也唱著這首歌:電影剪輯片段

(海灘歐吉桑們)

  海灘男孩另外一首也很常被拿來做電影配樂的歌曲是"Surfin' U.S.A"(保證大多數人都聽過):按此看M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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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07年七月,我前往大陸西安出差,卻因為水土不服而身心俱疲。有天晚上強打著精神到市中心最大的百貨商場添購日用品,意外發現地下樓的唱片行竟然有胡德夫的專輯「匆匆」。

  我倚在商場的柱子旁,按下試聽鍵,太平洋的潮音瞬時跌宕於耳邊。
 
 
 
  「這是最最遙遠的路程/來到最接近你的地方/這是最最複雜的訓練/引向曲調絕對的單純/你我需遍扣每扇遠方的門/才能照到自己的門/自己的人」
 
  那不是我第一次聆聽胡德夫的歌聲,但彼時彼刻,他唱出的力量與情感卻令我激動不已。我戴著耳機,耳機之外是熙來攘往的商場、費解的方言、真偽難辨的精品;耳機內是我自己,只剩下我孤獨的自己,被包圍在福爾摩莎的歌聲中。

  我突然明白,最遙遠的距離,其實是困頓的思念啊。
 

 
  2007年十月,當我在電影螢幕上看到小雲戴著耳機,隨著錄音帶中的海潮聲而陶醉,跟著原住民的歌聲而雀躍時,彷彿看到三個月前靠在柱邊的自己,那樣地孤獨且身不由己。

  人一旦戴上耳機就是孤獨的,因為沒有第二個人知道他正在聽什麼。
 
 
 
  片中的三個主角(小雲、小湯、阿才)是三個各自孤獨的靈魂,沒有第二個人知道他們在想什麼、需要什麼,然而在一個陰錯陽差的因緣下,小雲聽到了小湯聽見的聲音,他們在聽覺上產生了連結,而有了情緒與感觸的共鳴。
 

 
  因為這層共鳴,小雲展開了她的旅程。在東海岸,阿才前來找尋大學時代的紅粉知己,阿湯為了完成與前女友的約定而環島錄音,他們也在尋求共鳴,尋求能聽見自己的人。思念是如此困頓所以腳步顯得顢頇,路途顯得漫長。
 

 
  然而思念卻是逃脫孤獨的唯一出口,儘管可能越思念就益發地孤獨,我們卻不得不用顫抖的手急切地遍扣每扇遠方的門,一聲又一聲,像穿著潛水衣的阿才在旱地泅泳那般,渴盼又焦慮地敲打在最遙遠的路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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