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醒了,在一個難得放晴的星期一早晨,我在自己的床上醒來,忽然有種深刻的失戀感。

  我失戀了我失戀了。我失魂落魄地漱洗,失魂落魄地打翻乳液,失魂落魄地燒開水準備早餐。

  接著我開始──就像所有失戀的人們一樣──深深懊悔並自我檢討。我是愛她的,我應該要不顧一切地愛她,再也不離開她。

  我急切地想回頭去愛Molly。我想跳下奈許的車,想奔向Molly素黑而憂傷的身影,想對她說我愛妳。

  我愛妳。我在沸騰的水壺旁喃喃自語。然後想起今天早上有理監事聯席會議,還有好多事等著我去處理。

  我趕到辦公室泡茶、訂便當、準備會議資料和簽到表,理監事們陸陸續續到了,我開始不斷陪笑和張羅所有細碎的瑣事。但是Molly最後的黑色身影像朵盤旋不去的烏雲,揉入了一片Monday Blue中,如同暴雨將至的天空,那麼安靜卻又令人窒息。

  我的確快要窒息了。坐在大會議室的角落我振筆疾書做著會議紀錄,卻一句話也聽不懂。我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,只覺得好想哭。
 
  會議怎麼不快點結束呢,再囉嗦下去,Molly就離我越來越遠了。我會來不及回頭去挽回她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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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然後有一天,奈許終於回來了。沒有電話鈴響也沒有敲門聲。那是一個天氣晴朗的早晨,我和Molly決定到咖啡店吃早餐。我們坐在臨窗的位置,當我正在向Molly敘述台灣傳統早餐的油條是什麼樣的東西時,奈許從落地窗外走過並認出了我。我的頭髮已經長回了一些但尚未及肩,他敲敲玻璃,表情有些錯愕。

  我衝出咖啡店抱住他,淚流滿面。Molly跟了出來,她穿戴著假髮和棉質洋裝,對奈許微微一笑。我說這是我朋友。這句話究竟是對奈許介紹Molly,還是對Molly介紹奈許呢,我自己也不太曉得。

  奈許用奇異的眼神看著Molly,我以為奈許愛上她了。他應該愛上她的,每個人都應該愛她,她的美麗那麼龐大。

  我們開始了三個人的生活。奈許在客廳整理他從剛果拍回來的照片,我就和Molly擠在廚房裡做沙拉;我在工作時,他們就各自佔據房屋的一角陪著我。除了睡覺之外的時間,只要Molly在,我就和她形影不離,連洗澡也一起。但是Molly很痛苦,我知道,因為我也痛苦。

  而且局勢越來越緊張,戰爭愈演愈烈。Molly越來越常出任務,我也越來越沒有機會見到她。她的身影逐漸在我們的生活中淡去,像塊沾了水的布料,慢慢乾透之後就發現顏色也漸漸淡了。我不清楚Molly是怎麼想的,或許她認為這樣對我們都有幫助,痛苦可以如同水氣般漸漸蒸發。但是痛苦會蒸發,愛卻不會。愛不會乾涸。我們的愛不是水氣而是污點,晾曬得愈久只會愈加清晰。
 
  奈許說他討厭戰爭討厭軍隊,他要離開這裡。我說再等等,現在離開太危險了,戰爭就快結束了。奈許看著我,嚴厲地說:「等到戰爭結束,你的心就不會在了。」我忽然感到莫名的恐懼,我發抖著握住他的手說:「不會的,你是我生命中重要的另一半,我連心都可以分一半給你。」

  我沒有說謊。我的心在奈許離開時就被整個剝奪了,是Molly幫我拾回其中的一半。如果我真的可以把心橫剖開來,那麼我會把心房部分給奈許,心室則屬於Molly。因為奈許是我的來處,而Molly是我的出口。

 我自己不需要心。我不需要活著。因此我也不畏懼戰爭和死亡。愛過Molly之後我再不需要什麼。

  我和奈許沒等到戰爭結束就離開了巴爾幹,事實上聯合國維和部隊也希望我們早點離開,當地居民早已開始疏散了,城內空蕩得可怕,四處都是歇業的店面和市場。聯合國希望我們走,但我不確定Molly是否也這樣想。離開前的清晨我到Molly宿舍向她道別,她趴在桌上睡著了,臉頰枕著一張空白的信紙,紙上滿是淚痕。此刻我突然察覺我有多麼不暸解她,或者該說我一直逃避著不去暸解她。

  最後我沒有喚醒她,逕自替她關好門窗後離去。

  出境的火車票早已售罄,奈許和我湊錢買了輛中古車打算駕車穿越邊境,他聽了朋友的建議決定走一條偏僻的捷徑,可以避開戰火也能避開逃亡的人群。戰爭時期什麼東西都買得到,但也什麼好東西都買不到,中古車的油錶壞了,幾個小時後我們就因為汽油用盡而被困在偏僻的鄉下。我們下車察看周邊環境,附近是荒廢的火山採礦區,村莊早已沒了人煙。奈許暴躁地發起脾氣來,我倒是冷靜得很:「走不了就走不了,留下來也未必是死路一條。」他狠狠地搥了車頭一記,車前蓋馬上出現一道凹痕。我看了只覺得可笑,此舉除了證明這輛車真的很陽春之外,就只印證了人在急難時的確會因為腎上腺素分泌增加而力氣變大。

  我們運氣不錯。困在路邊被動等待救援的情況沒有持續很久,兩個小時後就出現一輛黑色朋馳轎車。我們衝到路上向他招手,不要命地將他攔下。駕車的司機停車探頭問我們怎麼了,我們說車沒油了,拜託能不能分我們一點油,讓我們在天黑前到達鄰國。司機縮回座位,向後座的人轉告我們的話。接著他下車開了後門,車後座走出一位穿著黑衣戴著黑色面紗的貴婦人。

  貴婦人說她很高興能幫助我們。她原本是到這附近來掃墓的,她深愛的伴侶死去了而她始終思念著,因此她也不打算離開這裡,只祝福我們一路平安。我看著她,心頭湧起一股熱烈的情緒。

  她命司機將車上的油分給我們一半,奈許順利地發動了引擎,正在加速時司機忽然趕上來遞給我一把傘:「小姐,您忘了傘。」奈許對他說:「真是謝謝啊,她總是丟三忘四的。」然後向司機揮手致意駛離。

  我並沒有帶傘,也知道這把軍綠色的傘不是我的。我心情激動地將傘打開,上面卻沒有我以為會出現的聯合國維和部隊圖樣。

  但我知道那是她,那位貴婦人,她就是Molly,她來哀悼她死去的愛情並默默護送我們離去。我轉頭望著她漸遠漸小的身影,淚流不止。奈許拍拍我的肩膀說:「沒事了,我們走吧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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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彼時是冬季,我為了蒐集攝影資料而滯留在巴爾幹半島上的一個小國家,國家的名字我記不得了,反正也不重要,巴爾幹半島的情勢朝三暮四,就像奈許對於學術研究的態度。

  奈許是我的愛人,他是位流浪書生,為了更深入體察這個世界而即將離開巴爾幹半島。事實上巴爾幹原先也是他體現知識的目的地,只是現在他的興趣由國際關係與戰略轉變為人類學,他要出發到非洲去。這次我決定不跟了,我要留在巴爾幹好好完成手邊的工作,不要再為了他切割自己的人生。

  於是我開始一個人獨自在動亂的異鄉生活。生活不難,但是一個人很難。Being ALONE is never easy. 為此我必須更加專注於工作及所有的生活瑣事:窗框縫隙裡的灰塵、用不完的一顆洋蔥、生鏽的吉他弦、過度空曠的房間。我為各種小事斤斤計較,然後流淚。

  巴爾幹的情勢越來越不安定,聯合國已經決定接管周邊區域了,街上開始出現維和部隊的軍人,也發出一些零星的暴動。奈許彷彿石沉大海,數星期杳無音訊,為了放鬆情緒我決定做點令人愉悅的料理。
 
  我走到奧法街和貝塔街口的雜貨店買馬鈴薯,上星期這附近才發生爆炸案,弄得人心惶惶。我用英文向老闆說我要買這些馬鈴薯,他揮揮手趕我走,我說我只是要買馬鈴薯,他大聲說他不賣東西給不明來歷的人。我說我不是不明來歷的人,我就住在兩條街外,喜格瑪公寓。

  又是斤斤計較,眼淚又要來了。老闆還繼續在說些什麼,突然旁邊有個聲音用標準美國腔英文說:「這是我要買的馬鈴薯,請您把東西交給這位小姐。錢在這裡。」

  回頭一看,是位穿著軍服理著平頭的非裔美籍男子。

  「這裡很少看到黑人。」我抱著裝馬鈴薯的紙袋喃喃自語。「這裡也很少看到黃種人」他說:「這個區域很多商店都反對地方軍政府,情勢太亂了,你的東方臉孔讓他們起疑。」

  他接著問我怎麼會獨自身在異鄉,我說,欸下雨了。

  他撐起一把軍綠色的傘,上面有聯合國維和部隊的圖樣,就和他胸前的徽章一樣。

  「不要淋雨,我送你回家吧。」我說不必了,「可以去你那兒嗎?我做可樂餅給你吃。」我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。
 
  他答應了,他沒聽過可樂餅,覺得很好奇。

  我們攔了一輛軍用吉普車回到營區,我聽到別人叫他Molly。車子開進大門時,他轉頭對我微笑說,他平時都住在這裡。他的笑容很斯文,那一刻我忽然感到這句話有其他的意義,例如他平時不是我眼前的樣子,或是他平時是這副模樣但其它特殊時候他是另一副模樣。

  我的感應並沒有錯。當我在軍用宿舍的小廚房努力將馬鈴薯拍碎時,Molly換下軍裝走到我身邊。他還卸了妝。

  Molly其實是個女人,而且還是白種人。

  我很驚訝,但也沒有那麼驚訝。我把手中的木鏟放下,問她這是怎麼回事。Molly說這是軍隊賦予她的身分,她在巴爾幹的特殊任務。

  「拜託別鬧了,特殊任務,這不是電影裡面才有的情節嗎?」我一邊說一邊繼續用鏟子將馬鈴薯泥和絞肉拌勻。

  Molly的確像是電影裡的人。她有一種壯觀的美,她的瞳孔是純淨的海洋,鎖骨是俐落的山稜,手掌是溫暖的雲朵。凝望她時會有一股美感排山倒海而來,令人屏神又令人嘆息。我剪了我的烏黑長直髮給她做假髮,Molly央美容店燙鬈了,澎鬆鬆垂搭在肩上。我撫著她的髮際說好美,她說哪有人稱讚自己的頭髮呢,我說我不知道我的頭髮可以這麼美。

  Molly讚嘆削短頭髮的我簡直像個小男孩,比理平頭的她還有男子氣:「妳比我更適合反串從戎喔。」我想起花木蘭的故事,雄兔腳撲朔,雌兔腳迷離。我想跟Molly說中國古代也有類似的故事,但一開口說的卻是:「那我替妳去從事那項『特別任務』好了。」她說不好,太危險了,我沒有受過軍事訓練,會死的。我說我可以為她死去。

  那是我唯一一次對她的表白。事實上我們從不提愛這個字。我們在清晨的窗台邊擁吻,在雨後的傍晚牽手去公園野餐等日落,白天在街上她穿著軍裝來敲我的門,入夜之後她躺在我身邊,用長腿扣住我的腰。但我們從不說愛。我知道Molly不說愛我是因為她不確定和平何時會到來,軍隊何時會撤離。我不說愛她則是因為我不確定奈許何時會回來,屆時我們兩人都必須撤離。

  我深愛著Molly卻隱約感到這一切的幸福是短命的,總有一天它會在一通電話鈴響或一陣敲門聲之後被迫夭折。我被動地等待奈許的音訊,等待被命運宰割的日子到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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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這場冷雨下了二十天吧,我的身體和精神都因為長期缺乏日照而變得僵硬,心情脆弱,思緒也冷得顫抖。

 前陣子在讀失物之書,讀到大衛的強迫症,忍不住在字裡行間跟著他一起強迫我的強迫症:不斷在心裡複誦別人說過的話,重複倒帶觀看同一個電影片段,不斷挪動客廳的茶几直到完全對齊地磚的接縫為止,聚餐時重複擺正桌上的面紙盒。

 大衛害怕失去母親,我在害怕什麼?

 我害怕失去我自己。害怕微笑是為了流淚,放晴是為了下雨。害怕重生只是為了再度死去,得到不過是為了失去、為了毀棄。我害怕自己像松子一樣騎著單車奮力逃離,花路盡頭高掛的月亮卻沒有誰的輪廓,最後就連我的五官也漸漸模糊。愛是Bubble,愛是Trouble,我把愛捧在手心,用力搓揉,卻搓不出什麼泡沫。
 

 
 於是在聽到情話時鼻酸,在聽見愛過的名字時心悸,寫文章變得像在填詞。螢幕上的松子堅定地說:「我願意和這個男人到任何地方去,哪怕是地獄!」有時我卻覺得在愛情裡哪兒都去不成,身處的地方就是地獄。

 松子的一生最後用新約聖經上的話作結:神就是愛。松子給予龍太郎的愛是那麼偉大、那麼無畏,包容了所有一切齷齪與邪惡,所以松子是龍太郎的神。沒錯,神就是愛,但是愛不是神,愛無法用五個餅兩條魚餵飽所有的人,無法治癒病痛,無法原諒罪惡,無法忘懷傷痕。愛不是全知全能,它無法將我帶出地獄。

 或許我對愛要求得太多。愛原本就是無法要求的,就像電影裡說的,愛的價值在於給了對方什麼,而不是對方給了什麼。但我畢竟不是神,我只是我自己,我無法給予無價的愛而不求回報,我只是,令人討厭的我自己。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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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近電視頻道在強力播放一支很可愛的吉百利巧克力廣告,主題是快樂的巧克力樂園,所有的人物動物植物器物都是巧克力,全部都可以拔下來吃掉。(觀賞吉百利廣告)

  不過令我注意到這支廣告的原因是它的背景音樂,這首歡樂明快的搖滾歌曲來自海灘男孩(Beach Boys)在1966年發行的 "Pet Sounds" 專輯中的 "Wouldn't It Be Nice"。(觀賞"Wouldn't It Be Nice" MV)


  深深覺得吉百利巧克力用海灘男孩的歌真是用對了,海灘男孩的曲風一如他們的團名,有著美式搖滾的單純,和加州海灘的歡快明朗精神,在這樣的旋律中開著車,就算全世界瞬間變成巧克力也不會太奇怪了。

  順道一提,海灘男孩雖然隨著年歲過去,成了海灘歐吉桑,但他們的歌曲還是持續長紅,亞當山德勒和茱兒芭莉摩在2004主演的《我的失憶女友》(這片名翻得真爛)就用這首 "Wouldn't It Be Nice" 貫穿整部戲:每當女主角陷入戀愛情緒時,就高聲唱著這首當年父親和母親的紀念歌曲,而男主角一再受到女友失憶的打擊,傷心地駕船離開時也唱著這首歌:電影剪輯片段

(海灘歐吉桑們)

  海灘男孩另外一首也很常被拿來做電影配樂的歌曲是"Surfin' U.S.A"(保證大多數人都聽過):按此看MV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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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007年七月,我前往大陸西安出差,卻因為水土不服而身心俱疲。有天晚上強打著精神到市中心最大的百貨商場添購日用品,意外發現地下樓的唱片行竟然有胡德夫的專輯「匆匆」。

  我倚在商場的柱子旁,按下試聽鍵,太平洋的潮音瞬時跌宕於耳邊。
 
 
 
  「這是最最遙遠的路程/來到最接近你的地方/這是最最複雜的訓練/引向曲調絕對的單純/你我需遍扣每扇遠方的門/才能照到自己的門/自己的人」
 
  那不是我第一次聆聽胡德夫的歌聲,但彼時彼刻,他唱出的力量與情感卻令我激動不已。我戴著耳機,耳機之外是熙來攘往的商場、費解的方言、真偽難辨的精品;耳機內是我自己,只剩下我孤獨的自己,被包圍在福爾摩莎的歌聲中。

  我突然明白,最遙遠的距離,其實是困頓的思念啊。
 

 
  2007年十月,當我在電影螢幕上看到小雲戴著耳機,隨著錄音帶中的海潮聲而陶醉,跟著原住民的歌聲而雀躍時,彷彿看到三個月前靠在柱邊的自己,那樣地孤獨且身不由己。

  人一旦戴上耳機就是孤獨的,因為沒有第二個人知道他正在聽什麼。
 
 
 
  片中的三個主角(小雲、小湯、阿才)是三個各自孤獨的靈魂,沒有第二個人知道他們在想什麼、需要什麼,然而在一個陰錯陽差的因緣下,小雲聽到了小湯聽見的聲音,他們在聽覺上產生了連結,而有了情緒與感觸的共鳴。
 

 
  因為這層共鳴,小雲展開了她的旅程。在東海岸,阿才前來找尋大學時代的紅粉知己,阿湯為了完成與前女友的約定而環島錄音,他們也在尋求共鳴,尋求能聽見自己的人。思念是如此困頓所以腳步顯得顢頇,路途顯得漫長。
 

 
  然而思念卻是逃脫孤獨的唯一出口,儘管可能越思念就益發地孤獨,我們卻不得不用顫抖的手急切地遍扣每扇遠方的門,一聲又一聲,像穿著潛水衣的阿才在旱地泅泳那般,渴盼又焦慮地敲打在最遙遠的路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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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近迷上了卡式錄放音機。

  上大學之後我就再也沒聽過錄音帶了。CD音質清晰、保存容易,不用換面不用擔心絞帶,還可以重覆播放。注重聆聽品質和娛樂水準的人,早在CD普及時就淘汰掉所有的錄音帶了。更何況就原理來說,CD也就是黑膠唱片的進化,不可否認地,它直接繼承了部分老式唱盤的信徒和文化。

  前陣子讀《末世之家》,熱愛搖滾樂的巴比第一次離開家鄉,來到了大城市紐約,投靠他久未謀面的初戀情人強納森。他的行李只有一個背包和兩只手提箱,箱子裡全是唱片。抵達紐約時,他發現城市裡的人已經不聽唱片了,甚至也沒有唱機,他們都改聽錄音帶,唱片行擺著琳瑯滿目的各色卡帶。

  我什麼時候開始不聽錄音帶的?大概就是某一天忽然發現,唱片行裡再也找不到我想買的錄音帶,而貨架上滿是精美的CD時吧。當時我約莫是像失去初戀情人那般,無奈且哀傷。

  找到家中塵封多年的卡式錄放音機讓我很興奮。久別重逢,有些記憶還能解讀。我翻出所有收藏起來的錄音帶,激動地一一清點,比對著年齡的齒輪。

  非常喜歡卡匣開闔的觸感,伴隨著清脆的「卡喳」聲,它告訴我錄音帶已經準確地放在裡面了,音樂正在待命,所有的一切都安好無誤地在面前,等著我按下播放鍵來解開沉默。

  在天剛亮的早晨,卡式錄音機播放著舊時的歌曲,我坐在床沿聆聽,看到帶有雜音的旋律哽咽出一道泉水,汩汩匯流於滲透一室的陽光,幾乎要失去我自己,不知老之將至。

  錄音帶每聽個五六首便要翻面,它會彈起播放鍵,發出響亮的聲音提醒你這面到此為止,想知道接下來有哪些曲目,就得趕快動手翻轉卡帶。這一點使得聆聽變得很不流暢,無法貫徹到底,但我就偏愛這層妨礙。每回曲目播畢,錄放音機陷入一陣沙啞的沉默,我便開始在一旁偷偷猜測播放鍵何時會彈起。

  倒帶也有它自己的學問。通常一張專輯聽到爛熟,或是經常使用卡式錄放音機的人,倒帶或快轉就成了一種技巧。目標是哪一首歌的哪一段又哪個小節,倒帶的同時也在倒數,數到逼近目標時就按下停止,重新播放之後就可以知道自己是不是一竿進洞,或是還要再前前後後補個幾竿。

  記得從前妳聽卡式隨身聽時,老是用原子筆把卡帶串起來,然後舉著筆快轉倒帶。問妳為什麼不用錄音機倒帶,妳不好意思地傻笑說,這樣比較省電。十八歲前的年紀是錄音帶的時代,妳親手錄製了一張精選集給我,是我喜歡的英文老歌。那時候覺得自己經過了這麼多波折起伏,聽過了這幾首歌,就變得好老好老。

  其實我還不夠老。時間正慢慢地埋沒我們老去的意識,但它尚未掐斷卡式錄音帶的喉嚨,過去仍然可以發聲,歷史不會死無對證。

  為了徹底懷念,我關掉週遭所有的聲音。他打電話沒人接,傳了通好聲好氣的簡訊要我乖,提醒我做復健。我笑著刪除簡訊。你知道嗎?其實你不必待我這麼好,因為再沒有人能像回憶那般,在時光迴流中給我莫大的幸福,重賦我哭泣的能力。

  我要的只是這樣而已。在對年少的我們的耽溺之中,我可以收起天線,拔掉插頭,也不怕就此失憶失聰,而忘了愛的可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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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極簡主義 普普藝術
       大眾文化 環保意識
      我戀舊 復古於是蔚為風潮
 
(於是消費成為習慣
 而你們到超商購買瓶裝或罐裝的海尼根
 舔吮它的甘醇 企圖藉由舌尖的麻醉
 掩飾自己對寂寞的恐懼)

     我是無底虛幻魎魅迷離闇黑海尼根
   沒有作家的綠色眼淚 也沒有荒人的耽溺氣味
  喝酒 讓你們跨越時間空間性別語言 跨越楚河漢界
         在我的世界裡
       穨廢和普珊一樣優雅
      痞子和波特萊爾一樣高尚

       自戀和國歌一樣健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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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天深夜Allen打電話來,跟我說了一個故事:「在我小時候,有個很強的棒球選手,因為他實在太優秀了,所以什麼位置都可以練,於是他就什麼位置都練,但是到後來,他沒有一個專長的項目,結果就廢掉了。」

  很簡單的故事,也是眾人皆知的道理。

  但是人是一種會明知故犯的動物,就像有人明明知道不該遲到卻總是要遲到;有人明明知道該對情人死心卻依舊糾纏不清。

  因為太相信別人,不相信自己。不相信自己能夠不遲到,而依賴他人的諒解;不相信自己能了斷感情,卻相信對方總有一天會回心轉意。我們都是那麼傻的人。

  所以即使我清楚明白這個故事的道理,多年來我還是不斷明知故犯。我不太敢相信自己能在某方面出類拔萃,而相信身邊眾多聲音所帶給我的干擾。

  就拿畫畫來說,我從來就不覺得我會畫畫,甚至覺得那是我天生的缺陷。但是由於工作需要,我開始和許多插畫家接觸,再加上熟悉繪圖軟體操作,有時候不得不自己畫些東西。

  然後干擾就來了。幾乎每個看過我發圖稿的插畫家都說我很會畫,有個出過繪本的插畫家還說接case時要參考我的圖稿才畫得出來。於是同事間開始有人慫恿我幫雜誌畫插圖,主編也說萬一找不到圖也找不到插畫家時,可以自己走馬上陣。

  我心裡其實是不願意的,因為身為公司的編輯,我畫得再多再好也沒有稿費,更沒有版權(何況我是文編,為什麼要做美編的事?)。更重要的是,我年底就滿24歲了,要我現在開始畫畫,我怕到最後,我過去的所學和投注的將來,都全盤皆失。

  難道不是這樣嗎?就和那個棒球選手一樣,廢掉了。

  我的人生還很長,但我卻不知道我的強項是什麼。這不能怪環境中的干擾太多,該怪我自己一直以來總是相信別人多過於自己。多才多藝其實是種干擾,也是不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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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國中一年級坐在我後面,會拿鉛筆戳我後腦的那個男生,國三留校晚自習的時候,常常坐在我旁邊。

  不過他今天坐在我對面,在我拉開圖書館自習室的椅子時,他抬頭衝著我笑個不停。

  我跟國中男生很久沒見,每次見面都覺得他長大了一些,離國中時的模樣越來越遠,也離我十年前所想像的他十年後的外型越來越接近。但是氣質與個性都一如從前。

  一般的男生幾乎都患有一種集體性的失憶症,尤其是高中就讀男校的男生們,他們在上高中前的記憶是屬於同一個階段的,意思就是國中時代的讀書考試、人際關係、生涯想望等等所留下的痕跡,對他們來說,其意義就和吃奶學爬、追逐遊戲的記憶差不多。這些記憶聚結成一個硬塊,牢不可破,他們記得什麼就是什麼;記不得的,便似乎永遠不存在過。

  眼前的國中男生很顯然地,也患有這種失憶症。所以他不擔心我會揪著從前的惡作劇和玩笑,質問他這些年來到底有沒有在反省。因為在他的記憶中,根本沒有那回事。
 
  陽光坦率人緣好的國中男生,不曉得那些往事是會傷人的,尤其他傷的是一個早熟敏感的國中女生。

  十年之後,當年的國中女生依舊早熟敏感,因此回報國中男生一個冷靜的微笑,接著沉穩地翻開自己的書唸著。

  但是我有發現到,國中男生用的筆袋和我的一模一樣,我們的手機也是同一個型號的。

  國中男生想敘舊,十一點半就邀我出去吃午餐。他說話的神情和情緒表達的方式都不斷讓我產生既視感。我忽然想起他喜歡吃潛艇堡,喜歡看棒球,喜歡芝加哥白襪隊,喜歡史地,
喜歡背單字,喜歡Pentel的中性筆,喜歡...
還喜歡什麼來著?他有喜歡什麼人嗎?怎麼換成我失憶了。

  跟國中男生吃飯很愉快。這是我們這輩子第一次單獨用餐。國中男生吃很多,我也是,但我們兩人都瘦。國中男生去年底退伍,當兵那段時光讓他重新思考人生。他說他十天後要考托
福,目前正擔憂GRE的寫作,還有他起伏不定的字彙分數。

  國中男生要出國念歷史。他說他在新聞系上了第二堂課時,就不禁懷疑自己為什麼會在那裡。於是退伍後,他決定要擁抱自己真正喜歡的東西。

  人很奇怪。有些真正喜歡的東西明明就非常清楚,卻要繞一大圈經過個十幾年才能發現或是重新想起。國中男生愛歷史愛得要命,每回幾乎都考滿分;我愛國文愛得要命,每次也都幾乎滿分,但我們沒有一個人選擇了這條路。

  就像我和國中男生,家就住在附近,也許還去同樣的地方買了同樣的筆袋,同樣的手機,但畢業後的這幾年來,我們卻從未在同學會以外的地方遇見過彼此。

  命運會捉弄人,時間也是。它們還會捉弄記憶,讓我們漸漸忘記什麼是最能令我們樂在其中的事物,比如歷史之於他,文學之於我。

  又比如惡作劇之於國中男生,重逢之於十年後的國中女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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